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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去世后姑母来抢房,冠领律师代理维权两审皆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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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开年,天气寒气逼人,本是家人围在一起吃火锅的最佳时节,北京西城的刘辉一家的关系却因房子问题降至冰点。

  享受政策优惠,刘辉的祖父刘伯增在千禧年以成本价购买了一套房屋,核算房价时使用了刘辉祖母的工龄,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刘伯增。
  2011年,为避免孩子们日后因财产发生纷争,刘伯增夫妇早早就签订《房屋赠与声明》,将案涉房屋赠给了孙子刘辉。为减少支付税费,双方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完成了交易。不日,刘辉顺利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继承人,刘辉的姑母刘梅梅对父母的赠与行为极为不满,再三央求后,刘伯增便将数百克金条、若干现金留给了她。
  时间来到2021年12月,刘伯增夫妇相继去世。家庭失去了亲情的连接纽带,亲人之间的关系走向“分崩离析”。刘梅梅为拿到案涉房屋份额,将刘辉及其父亲一并告上法庭,请求判决案涉《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刘辉和父亲都是生平第一次打官司,心乱如麻的他们慕名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并委托冠领指派的在合同及继承纠纷领域诉讼经验丰富的张培培、王慧律师办理本案。
  冠领律师研究案件始末后,依据起诉状内容总结提炼出了案件焦点:刘伯增签订合同时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以及双方所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冠领律师告诉刘辉,刘伯增签订合同时头脑清晰,身体健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刘梅梅无充分证据证明刘伯增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该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此外,刘伯增在去世前未曾就合同效力问题提出过异议,基于之前的赠与声明可知,签订本合同的目的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签订案涉合同不违背双方真实意愿,也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结合以上代理观点,冠领律师不断搜集证据,扩充代理意见,并在一审法庭上大获全胜,法院驳回了刘梅梅的全部诉求。
  刘梅梅不服一审判决,认为自己还有回旋的余地,便又向法院提起上诉。基于前期信任,冠领律师再次接受刘辉委托代理应诉。
  本案事实虽已明确,己方证据也很充足,但冠领律师在二审办案中整理应诉思路、归结案件材料依旧没有懈怠。
  二审法庭上,冠领律师重申一审判决合法有效,并指出:
  首先,刘伯增办理房屋上市手续的过程与房屋赠与声明的签署时间相互重叠。刘辉祖母去世后,刘伯增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案涉房屋登记到刘辉名下,此行为是对赠与的延续,是刘伯增夫妇将房屋赠与刘辉的真实意思表示。
  其次,刘辉祖母因为身体原因才使用人名章,刘梅梅没有拿出有利证据推翻该印章的效力,所以该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IP属地:北京1楼2023-11-30 15: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