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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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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23-11-20 09:29回复
    如果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那企业作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比例为10%的加计抵减政策;如果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比例为5%的加计抵减政策。


    2楼2023-11-2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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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06: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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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做个补充吧。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所谓生活服务,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具体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3楼2023-11-2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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