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他吗,看看这个,再决定,
2010年6月19日15:30左右,20多名男子手持电锯,将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龙户小区和鞍钢繁荣小区之间的小树林中的60多棵七年生树木拦腰锯断。被居民发现后,此伙人员迅速上车逃走。这种毁林行为已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尽早追查毁林肇事者,还百姓一个和谐的居住空间!!!此地居民在两个月前,了解到树林所在地皮已被相关部门卖给浙江商人,要在此处建造商业网点。因树林地形狭长,两个小区楼距较近,且建房必将毁坏树林,引起当地百姓强烈不满,曾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无果。6月19日下午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请大家看看被生生锯断的树木,实在让人心疼!毁林者气焰嚣张,行为恶劣,无视国家法律,国法难容!!!
这个项目绝对不合法,其一,这块土地出卖没有国有土地出卖招标,公示,是暗中进行的,其二,建这么大项目为什么没有环境影响可行报告,其三,楼距这么近,傻子都能看到,绝对不能建楼,如果建成所谓商业区后,那周围安宁洁净的环境将不复存在,其四,毁了那么多树木,违法呀,其五,为什么有那么多黑打手参与其间?用黑社会的势力残害百姓,太无耻了。
**民意,失信于民,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