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790年德国 人明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在刑法制度中的影响》;而最早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是1792年德国人绍曼编写的《犯罪心理学论》。 18世纪末、19世纪初形成了犯罪心理学 研究的第一个活跃期。 在龙勃罗梭实证研究的带动下,19世纪 末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的第二个活跃期。 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建立和发展,是从20 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 犯罪心理学或称为罪犯 侧写 ,起源于194 0年代时,当时的美国战略情报局要求精神病学家威廉·兰格侧写阿道夫·希特勒的心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精神病学家利昂内尔·哈瓦特在英国皇家空军中工作,侧写了一串纳粹的高阶战犯可能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以期能由一群被俘的士兵和飞行员中找出他们。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 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 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 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体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为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