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gie,说一件趣事:昨天去表妹家做客,表妹夫做了一桌绝不亚于酒店的美味佳肴。吃到最后实在是吃不动了,看着最后一道老鸭汤也只能望而生畏,尽管他们一再的劝我再尝尝。想不到我表妹十五岁的儿子蹦出了一句:这是李光洁代言的。在所有人哄堂大笑时,我却无语了。。。。。。因为在我们这个大家庭里,也就我这么个人在这种年纪还做起了影迷,竟然痴迷到如此的地步: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把光洁所有的电视剧都看了一遍;开了微薄;参与了光洁的qq群;笔记本里都是光洁的照片等等这些他们觉得很疯狂的事情。所以我动不动就会遭到他们的‘嘲讽’,当然绝对是褒义的。我是没有能力说服他们和我一样做光洁的影迷,但是我可以介绍他们看光洁的作品,看光洁的访谈视频,让他们了解光洁的人品。我知道小外甥说这句话的目的无非是想让我尝尝他老爸的这道拿手菜。要代言的话光洁肯定也是代言那些有品位的东西。最终我是品尝了这道被戏为‘光洁代言的。。。。。。’,确实是极品,味道好极了。
不要笑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