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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有爱,可爱的原创小说连载《会有垂耳兔替我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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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百度


1楼2010-08-23 18:55回复


    2楼2010-08-23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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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5 13: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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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0-08-23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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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叶晓爱,是一个从小就被娇生惯养,从来不考虑其他人感受,只是想满足自己的一切愿望的任性的女孩。
        一路上,我磕磕绊绊地长大了,经历了无数挫折,却最终逢凶化吉。如今刚刚大学毕业。我觉得老天爷总是很照顾我的。我相信,一定有些事情是命中早就注定好了的。
        然而,那一天,我死了。
        


        5楼2010-08-23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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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后的记忆只是在那个寂静而又深邃的夜晚,我站在高高的宿舍楼上,带着疼痛得快要死掉的心,跳进了茫茫的夜色中。
          然后我的意识就这样慢慢地脱离身体,飘到了空中,来到了天堂。
          我刚想走进天堂的门,忽然被一个天使挡在了门外。
          “为什么不让我进去啊?”
          “小样,你是自杀的吧。”天使冷笑了一声。
          “是啊,那又怎么样?”
          “你有没有听到过这样一句话,自杀者是上不了天堂的,是上帝所不饶恕的。”
          “哦,那好吧,我去地狱好了。”说完我就要走。
          “等等,谁说我让你去地狱了,”天使拉住我,“我的意思是,你在人间的尘缘未了,所以你可以选择了却你的尘缘。”
          “哦?那我有什么尘缘未了?”
          “我靠,你这么快就把你为啥死的给忘了啊。”天使很激动。
          “不好意思啊,我记性不太好,我在电视里看过,你们天堂不是有那种可以照出人间发生的事的镜子吗?看看不就得了。”我不以为然。
          “好吧,那就给你看看吧。”
          然后天使拿出了一面大镜子:“你自己看看吧。”
          


          6楼2010-08-23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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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子中出现的是在必胜客中的画面。靠窗的位置,昏黄的灯光,一个高挑的淑女和一个清秀的帅哥坐在一起。
            那个淑女有着高高的鼻梁,冷静而又温和的神情,上身穿着西瓜红的纱衣,下面穿着一个军绿色的短裤,修长的美腿斜搭在椅子上。在必胜客那昏黄的灯光的映照下,竟然有种欧美混血儿的感觉。
            这就是我。
            我仔细看了看那个帅哥的面容,长得如同假的一样的睫毛下面,一双如巨峰葡萄般水灵明亮的大眼睛,白白的皮肤,温柔的深情,淡淡的笑容,纤长细致的手指。这一切都让人觉得,这怎么会是一个男性。
            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我的心忽然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咋样,你想起来了?”天使按了暂停键,微笑着看着我。
            “没有,只是觉得这个人很面熟……”
            “唉,算了,死人的记忆力啊!”天使摇了摇头,“好吧,咱再接着往下看。”
            然后,我们就接着看下面发生了什么。
            “对了,上次我听袁丽问我呢,她说蒋凌霄怎么还没女朋友啊?呵呵。”我试探性地半开玩笑。
            谁知蒋凌霄居然低下了头,说:“其实,我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
            


            7楼2010-08-2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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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什么?”我惊讶地问。
              “我说,我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凌霄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我。
              “怎么会呢,你之前不是什么事情都跟我说的吗,你每有一点感情动向都是告诉我的啊,你不是拿我当你最好的女性朋友的吗?怎么你有女朋友了我都不知道呢?”
              凌霄沉默了一会儿,说:“不过,这好像和你没什么关系吧。”
              凌霄最大的特点,就是什么事都喜欢变来变去的,让人永远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此刻我准备的所有台词都被他这一句话给噎回去了。我已经不知道嘴里吃的披萨是什么味道了,生平第一次这么痛苦地吃必胜客。
              “好吧,那你们在一起多久了啊。”半晌,我终于挤出了一句话。
              “两个月了吧。”
              “你们怎么认识的啊?”
              “上托福班认识的啊。”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你们谁先追的谁啊?”
              “她先追的我。”
              “呵呵,我就知道你怎么会先去追别人呢。”然后,我就摸了摸他的头发。
              “我当时想,反正也长不了,就这么处着算了。”
              然后他忽然轻轻笑了笑,摇了摇头。
              “怎么了?”我问道。
              “没什么,我就是觉得其实我和她挺不合适的。”
              “怎么呢?”
              “我们之间都没有办法交流沟通,我们的思维都不在一个次元上。她是白羊座的,而我是双子座的,这两个星座本来就是没有办法交流的星座啊。”
              “那你们就分手呗。”我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那我该怎么和她说呢。”
              “你就和她说你感觉你们不合适呗,你就说你又喜欢上别人了呗。要不,我帮你个忙,你就说我是你新女朋友了怎么样。你就说你喜欢上我了。”此刻,我已经完全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了。
              “呵呵,那怎么行呢,那她不是还是很伤心么。”
              “可是,你拖得越久她就会越伤心啊。而且你是要出国的人,迟早她不也是会伤心的吗?”
              “是啊,恩,我不应该交女朋友。不过,其实我们还没到分手的程度呢。”
              又是一段思维错乱的谈话。
              


              8楼2010-08-23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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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


                9楼2010-08-23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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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5 13: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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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9楼
                  是哦


                  10楼2010-08-23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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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他不知道,此刻我心里正在斗争到底要不要和他说。要不要告诉他,我这将近一年以来对他的爱恋。
                    “唉,我惆怅啊。”我试探性地说。
                    “怎么了?”
                    “我身边又一个优秀的大龄男青年找到女朋友了。我发现,这都是一个定律了,每当我请一个男生吃饭的时候,那个男生总是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女朋友。”
                    “呵呵,说不定,你请完我吃饭以后我和她就分手了。”他笑呵呵地说。
                    好吧,如果真有可能的话,这就将是我最后的机会了。
                    “喜欢你的人应该挺多的吧。”我试探性地说。
                    “怎么了,多就多呗。”他不以为然。
                    “而且……而且……”下面的那一句“也包括我”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然后就是沉默,必胜客周围的嘈杂声让我的大脑里一片混乱。
                    静静地坐了好久,然后我说:“咱们出去走走吧,你可以陪我去旁边的那个大学逛逛么,反正咱们这就要毕业了,再开学以后我就去郊区那边上研了,你在家准备出国,咱们基本上就是见不到了。”
                    “好吧。”他同意了。
                    在半路上,遇见一个流浪歌手,在唱王菲的《传奇》“我愿用一生等你发现,我其实在你身边,从未走远。”忽然,心被震撼了一下。回想起曾经的飞蛾扑火般喜欢他的感觉,心中忽然一阵委曲。
                    在校园里走着,走着,我们相对无言,其实我一直是话比较多的,但是此刻,我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但是,我也知道他应该也明白我为什么要让他陪我走在身旁。
                    在夜晚寂静的校园里,我在踌躇着到底要怎么和他说。
                    “你帮我介绍个男朋友吧。”这已经是我第n次提起这个话题了。
                    “我现在想不起来啊,要不我回去看看,有合适的就帮你留意着,即使我不认识那个人,我看着他和你合适,我也去认识,然后介绍给你。成不?”他也无奈了。
                    “如果,没有合适的话,你就给我当男朋友好不好,而且我也挺喜欢你的啊。”这句话终于说出来了,心里忽然一阵轻松。


                    11楼2010-08-23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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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楼2010-08-23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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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不能脚踩两只船啊。”
                        “那有什么,你和她又不合适,你们都无法交流。”
                        “朋友是永远的啊,我和她也就在一起一年就分了,以后就不联系了,和你可以当一辈子的朋友啊。”他安慰我说。
                        呵呵,多么烂的借口啊。
                        “你能给我个机会吗?”我轻柔地说。
                        “对不起。”
                        “你知道么,这半年来,你已经把我惹哭好几次了。”
                        “对不起。”
                        “其实,你知道吗,我今天之所以请你在必胜客吃饭,就是因为我想在第一次喜欢上你的地方结束。”
                        他愣住了。
                        “所以,你也应该可以知道,我喜欢你有多久了。”
                        是啊,将近一年了。
                        临别的时候,我说:“你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么?”
                        “什么要求?”
                        “我可以……我可以……”
                        这时,忽然我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老妈来的短信,又是问我现在在哪里,回没回来之类的。我把手机关机了。
                        然后接着说:“我可以……抱你一下么?就当是个礼物了,就是一个友好的拥抱可以吗?”
                        看着我恳求的眼神,凌霄腼腆地点了点头,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我们相对着,都低着头。静默了一会儿,我抬起头,看看他。微笑了一下,然后用双臂紧紧地环住了他的腰。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两秒钟后,他反应了过来,然后也把手搭在了我的两肩上,轻轻在我耳边说:“对不起。”
                        又过了两秒钟,我的手已经松开了。然后我又恶作剧般地说:“那我可以拉一下你的双手吗?本来想教你弹钢琴,后来也没教成。”
                        只见他把双手紧紧背在后面,脸上的表情分明是一个弱女子面对流氓般的表情。
                        后来在我胁迫下,他把一只手从背后伸了出来,另一只手仍然紧紧背在后面。我拉住了一只手,然后说:“另一只手呢,另一只手也伸出来吧。”他没办法,只好把两只手都伸了出来。我拉着那比我还纤细的双手,低下头轻轻地微笑。
                        而他也冲着我嘿嘿地傻笑。
                        然后我就放开手,跟他说:“你不要说任何理由了,两个真正想在一起的人,是怎么都能在一起的。所以,再见!”然后就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了。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转身离去的,我只知道,一转身,我已经泪如雨下了。
                        回到寝室,忽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地疼痛,有种要吐的感觉。想躺在床上睡觉,却忽然总是有种淡淡的悲伤,莫名地想要流泪。然后,在大半夜的时候,我爬了起来,穿上衣服,爬到了宿舍楼顶,纵身跳了下去……
                        


                        13楼2010-08-23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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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睁眼,我已经躺在了一个草窝中,身边是好几个没毛的小兔子,还有一只兔妈妈定定地望着我。
                          “你咋先睁眼睛了?”兔妈妈问我。
                          “咋地啊,不行啊?我就这么特殊啊。”
                          “我靠,刚出生就敢顶撞为母,以后长大了还反了你呢。”然后兔妈妈就一脚把我踹出草窝。
                          “妈妈,快看,一只小兔子被踢出来了!”一个小孩子把我拾起来跑向了他的妈妈。
                          “哎,这兔子还真是六亲不认啊,算了,咱们把它分开养吧,反正等它一个月的时候就要卖出去了。”
                          然后我就这样被养大了,兔子的生活简单而又单调。每天吃点兔粮,和苜蓿草,整天担惊受怕地怕得球虫病,所以我尽量不舔毛发。
                          按说,我是只很漂亮的兔子,杏黄色的毛发,天真无邪的眼神,很萌的表情。
                          我一直静静等着命运女神给我安排的凌霄出现。为了防止别人买走我,我故意在别人面前装作很打蔫的样子,以至于主人以为我活不久,总想把我特价处理了。
                          主人家不只养了兔子,而且还养了一只加菲猫。那只加菲猫总是在我旁边转来转去,我不知道它到底是想把我怎么样。
                          在它第三次围着我转的时候,我终于开口了:“请问,你有什么事情吗?”
                          那只猫霎时愣住了,紧接着腼腆地一笑,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我想问一下……你到底……是啥东西呢?”
                          我一头黑线地愣在那里,半晌,我一字一顿地说:“你,难道,看不出,我,是一只,兔子吗?”
                          谁知到那只猫竟然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得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半天,才站起来,强忍住笑说:“你别以为你哥哥我没见过兔子,人家兔子耳朵都是立起来的,你长得明明和死狗一个模样,还敢骗我你是兔子!”
                          对于这种自以为是的家伙,我一向不愿意搭理,于是我转过身,眼睛意味深长地看向天空,叹了口气,说:“其实,我是一只垂耳兔。低调,低调啊。别告诉别人,替我保密啊。”
                          呵呵,谁TM看不出来我是垂耳兔啊,耳朵垂着的,明明就是垂耳兔啊。这个白痴。
                          加菲猫大声叫道:“哇塞你好帅啊!”
                          我斜眼看了它一眼,冷冷地说:“不要迷恋姐,姐会让你吐血。”然后转过身去,倒下,两腿伸直,继续睡觉。
                          我知道我兔生的唯一目的,就是让凌霄那个笨蛋白痴爱上我。否则我将永远当蚯蚓了。当然,我真的很后悔当初选择了自杀,导致我现在压力真的很大。
                          


                          15楼2010-08-2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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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满月那天,我正在呼呼大睡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老板,请问你们这儿有卖垂耳兔吗?”
                            这个声音仿佛是从记忆深处传来的,温柔而又……白痴。哈哈,我终于等来了凌霄这个白痴。这个我命中注定的白痴。虽然我一看见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但是为了防止我以后都作为蚯蚓生活。我还是打算展示我的活泼可爱,好被他买走。下辈子我投胎做人的时候,我一定灭了他。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何况我的兔生只有一年的光阴。
                            当别的兔子都在趴着睡觉的时候,我忽然站了起来。然后强挤出笑容看着他。
                            你永远无法想象一个兔子的笑容是多么的神秘而诡异。何况是这种基于邪恶的心理而爆发出的笑容。
                            可能是我的特别,吸引了凌霄,他径直朝我走了过来:“哇,这只兔子会笑啊。”然后他就把手指头伸进了笼子里面,想摸摸我的头,正像当初我摸他的头一样。好吧,老娘忍了。他摸完我的头后,我还用舌头舔了舔他的指头,真TM恶心,我真想咬他一口。但是为了取悦于他,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一件事。然后我还装作很可爱的样子,用两个前爪梳了梳耳朵,又洗了洗脸,还站起来朝他拜了拜,又左跳右跳地显示我很活泼的样子。
                            “好可爱啊!”他惊呼道。
                            然后他就转向了我的主人:“老板,这只兔子多少钱?”
                            老板抬眼发现他指的是我,然后不屑地说:“哦,这只是特价处理的,150元拿走吧。”我知道,老板是怕我活不长,凌霄回来找他算账。
                            “为什么特价处理啊,它不好么?明明很可爱啊?”
                            “那你看它值多少钱你就给多少钱好了。”老板依然不屑。
                            这个白痴凌霄,从兜里掏出600元,就拍在了老板的桌子上,说:“兔笼子,饮水器,还有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我全要了。
                            老板长大了嘴巴,然后说:“好吧,没想到这只兔子在你心目中那么重要,好吧,那就再附送你两袋兔粮和一袋提摩西草吧。”
                            凌霄很高兴地把我拎着了。
                            他怕我在公交车上受罪,于是打车回家。兔子笼子太大了,放不进出租车里。于是我被放在了后备箱中。天啊,这不要我命吗,兔子是最怕热的。而且这大热天的,老天保佑我不会被热死在车里吧。
                            “师傅,你还是停一下车吧,我把兔子抱出来,不然它会闷死的。”
                            “闷死就吃肉呗,不就是一只兔子吗?”
                            “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兔子也是一条生命啊,而且它是那么可爱。”
                            于是我被抱在了凌霄怀中,起初我还觉得不习惯,挣扎了两下,把他的胳膊挠出了两道印记。当我还是叶晓爱的时候,我感觉他的怀抱是那么的单薄,那么的脆弱无力,因为我知道他一向是个很弱不禁风的孩子。
                            但是,此刻,我觉得他的怀抱是那么的温暖。于是,我安心地躺在了他的怀中,享受着上天赐予我的一切。
                            但是路上,我又不争气地晕车了,呕吐物把凌霄的衣服都弄脏了。凌霄心疼地帮我擦嘴,又摸了摸我的小脸。
                            这是爱吗?凌霄已经爱上我了吗?不,这种爱是疼爱,不是爱情,而我真正寻觅的是爱情。
                            终于回到了凌霄的家里。我很乖,不乱挠,只要他在地上走,我就会在旁边跟着,当然,有时候我觉得有点腻的时候我也会自己找点事做,找点别的东西玩。
                            他有时候会和我说说话。因为他的父母都去上班了,就他一个人在家准备出国考试。
                            


                            16楼2010-08-2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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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5 1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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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见到小颖以后,每当看到凌霄,我都会有一种非常不爽的感觉。也总是茶不思饭不想的。兔粮和提摩西草都不怎么好好吃。
                              凌霄很着急,于是想领我出去散散心。
                              这天,凌霄饭后散步,带我来到了一个广场上,广场上狗很多,那个该死的白痴凌霄,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敢把我自由地放在地面上,而他却跑去和别人打球了。
                              瞬间,我被一群狗围住了,它们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就好像我是一种美味一样。我呆呆地站在它们中间,蔑视地看了它们一眼,留下了个美丽的背影,说:“怎么,没见过美女啊。”然后就想转身离去。
                              可是,我发现我已经走不出去了,于是,我只能转过身来,举起我优雅的小爪子,强装着笑容说:“Hello,你们好啊,我是萌萌,是大家的朋友。”说到这里,我想到了我前世上考研辅导班的时候,那个教政治的任汝芬老师每次的那两句经典的开场白:“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任汝芬先生,是大家的朋友。”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想到赵本山说的:“他们都是人类的好朋友……”
                              那几只死狗说:“别整那些没用的,你就说你是啥东西吧!”
                              我哆哆嗦嗦地说:“你们别看我长得像兔子,其实我是狗,你们没看见我的耳朵还往下垂的吗?”由于我从出生起就被天使赋予了能说任何动物语言的能力,所以,说完,我还汪汪叫了两声。那些狗沉默了一会儿,一只泰迪哈哈大笑了起来,对着众人说:“原来她是狗啊,哈哈,误会了啊。”
                              众狗的眼神都开始变得柔和了起来,只有一只阿拉斯加不相信我的话,于是,他对着众狗开始分析了起来:“大家慢着,首先呢,你们看看她的牙。你们见过长着四个大板牙的狗么,那明明就是兔子的牙。其次,你们看他的爪子,她的后脚又平又大,站起来很稳,前爪很小,又留有很长的指甲,这也分明是兔子的特征。最重要的一点,你们难道闻不出来她身上的一股兔子的尿骚味么?天啊,别再给狗丢人了好不好,连这都闻不出来,你们还好意思当狗么?”
                              于是,众狗又开始骚动了。我正在思考着到底要怎么解释他们才相信。记得前世考研的时候,有一次凌霄以为我喜欢他,然后就故意疏远我。而那时候,我也确实是喜欢他。但是正在考研,我不能告诉他。但是,因为他要疏远我,还是很难过,所以我把我的心情告诉了我的好朋友小米,因为之前我没喜欢上凌霄的时候,想把凌霄介绍给小米,后来凌霄不知怎么想的,就把小米给拒绝了,然后,小米就以为凌霄疏远我是由于她的原因,所以就去向凌霄解释。结果凌霄就觉得必须把这个事情说明白了,不然就越来越乱了。而在他的理解中,是我认为他当初是因为想和小米在一起,才接近我,而和小米不在一起了就疏远我,他不想把小米也牵扯进来。所以我就举出了很多例子来证明他的白痴和幼稚,以及我的风清高洁。和他在QQ上聊了一晚上,终于把他的心结解开了,他终于相信我不喜欢他了。现在,想想后来我对他的表白,还真是很讽刺啊。
                              总是莫名地跑神。我前世就是这个特点,今生作为兔子,我竟然还是这样。所以,我又沉浸在了以前对往事的遐想中。我忽然觉得,其实天使把不能说人话的我安排在凌霄身边,让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和小颖在一起幸福地过着“老公老婆”的日子,才是对我最大的惩罚。
                              正想着,忽然从远处来了一只比熊,说:“你们在这儿看啥呢?”
                              其他狗说:“这有一只奇怪的东西,不知道是啥?”
                              比熊一看,说:“我靠,这不是垂耳兔吗?我主人家就养了一只。”
                              然后,我就没命地撒腿就跑,不怕遇上狗,就怕遇上懂行识货的狗啊。主人啊,主人,你在哪里啊!
                              我靠,这个壮观啊,一群狗没命地追一只弱小的垂耳兔,因为快速奔跑,我本来垂下来的耳朵都立起来了。
                              正跑着,我忽然觉得我撞上了一个软软的东西,然后只听尖尖的一声:“喂,丢魂儿了你,没长眼睛啊!”
                              我抬起头,却见是一只猫。
                              


                              18楼2010-08-23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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