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如下:
工伤赔偿纠纷,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员工9.5万。双方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起诉。一审时两案合并开庭审理,并出具二份判决书。判决书A(员工为原告),改判公司支付员工10万。判决书B(公司为原告),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上诉二审,员工应诉,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但判决内容以“员工未就裁决书结果提起起诉,视为同意劳动仲裁结果,二审判决当以仲裁结果为标准”,判决公司支付员工9.5万。
收到二审判决书后,立马联系了二审书记员
书记员调查后称是一审程序出了问题,让找一审法官。
一审法官说是各方面原因没法处理让找二审。
二审说让我找执行局协商
执行局说不知情,一审法官没打招呼,让问一审法官具体情况
一审法官说,虽然错了,但下级法院必须和上级法院保持一致,二审判决不改就没办法,让找二审
我向二审书记员提出想再审,二审说别急,让他们内部沟通一下
一审和二审沟通后,二审答复称,已经协商好了,判决书不用改,差额会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帮解决
但公司于10日内,已经打款9.5万,执行局说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不接受强制执行立案
我又找二审,说不能强制执行了,差额怎么解决?
二审解释说已经和一审沟通过了,但二审法院没有权限和下级法院执行局对接,让找一审法官,由一审法官和执行局沟通
我又找一审法官,一审法官敷衍说知道了,等下问问看……然后一直没有下文
我也不想跑了,判决出了错,不仅不改还全程踢皮球式冷淡处理,我就想问问,一审,二审,执行局,三方都是一个系统的,他们不自己内部沟通解决,让员工来回传话对接,我来来回回跑几趟,电话打了不下二十个。真的是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法院这么严谨公正的地方,不能主动承担责任,一味的推卸责任,合适吗?
现在结果是,于9.26号在广西电子法院,向高院提起申诉信访,希望可以再审。目前一个多月了,该申诉还显示在办理中,没有得到反馈。我要不要直接邮寄材料到高院申请再审?
工伤赔偿纠纷,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员工9.5万。双方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起诉。一审时两案合并开庭审理,并出具二份判决书。判决书A(员工为原告),改判公司支付员工10万。判决书B(公司为原告),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上诉二审,员工应诉,二审终审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但判决内容以“员工未就裁决书结果提起起诉,视为同意劳动仲裁结果,二审判决当以仲裁结果为标准”,判决公司支付员工9.5万。
收到二审判决书后,立马联系了二审书记员
书记员调查后称是一审程序出了问题,让找一审法官。
一审法官说是各方面原因没法处理让找二审。
二审说让我找执行局协商
执行局说不知情,一审法官没打招呼,让问一审法官具体情况
一审法官说,虽然错了,但下级法院必须和上级法院保持一致,二审判决不改就没办法,让找二审
我向二审书记员提出想再审,二审说别急,让他们内部沟通一下
一审和二审沟通后,二审答复称,已经协商好了,判决书不用改,差额会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帮解决
但公司于10日内,已经打款9.5万,执行局说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不接受强制执行立案
我又找二审,说不能强制执行了,差额怎么解决?
二审解释说已经和一审沟通过了,但二审法院没有权限和下级法院执行局对接,让找一审法官,由一审法官和执行局沟通
我又找一审法官,一审法官敷衍说知道了,等下问问看……然后一直没有下文
我也不想跑了,判决出了错,不仅不改还全程踢皮球式冷淡处理,我就想问问,一审,二审,执行局,三方都是一个系统的,他们不自己内部沟通解决,让员工来回传话对接,我来来回回跑几趟,电话打了不下二十个。真的是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法院这么严谨公正的地方,不能主动承担责任,一味的推卸责任,合适吗?
现在结果是,于9.26号在广西电子法院,向高院提起申诉信访,希望可以再审。目前一个多月了,该申诉还显示在办理中,没有得到反馈。我要不要直接邮寄材料到高院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