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的改革方向,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对于农业领域执法体制的总体规划和统筹推进。一般来说,这支队伍的改革将遵循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和统筹整体推进等基本原则。具体来说,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改革中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1. 推进执法人员专职化:通过整合和规范执法职能,实现执法人员由行政科室内部临时调剂到组建专业执法队伍的历史性转变。这将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和专业化程度。2. 推进执法机构融合化:在机构改革中,可能会实行“局队合一”的管理体制,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纳入农业农村部门的管理体系中。这种管理体制有助于实现人员管理、指挥调度、执法行动的统一,提高执法效能。3. 推进执法能力专业化:通过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制度,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综合执法权力事项,开展专业培训和案件会审,打造“一专多能”的全科式执法队伍,提升综合执法专业性。4. 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总之,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改革方向应该是逐步实现执法人员的专职化、机构的融合化和执法能力的专业化,同时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和专业性。具体的改革方案和实施细节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