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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致尉氏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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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42.110.*
这个事


57楼2010-08-20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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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138.101.*
    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58楼2010-08-21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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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5: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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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此刻,尉氏县人民法院沉默了。


      59楼2010-08-21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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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楼2010-08-21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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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规则


          61楼2010-08-21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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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55.130.*
            尊敬的楼主、网友们: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你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及时改进,现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让人民群众走西门的问题:
                   
                    为方便当事人,我院在建楼设计时,与西门正对着的一楼便是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设有导诉台,配置有茶杯、热水,每天有导诉员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平时我们肯定有服务不周到、工作不到位之处,今后我们一定要认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法院装置安检门严格检查的问题
                    人民法院担负着打击刑事犯罪,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重任,刑事案件庭审必须严格检查旁听人员身份,有无带刀、匕首等械具,严防发生罪犯脱逃事件,民事案件当事人之间往往也多带有仇恨情绪,严格安检,是为了维护法院的审判秩序,更是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人身不受侵害,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请相信以后我们会灵活掌握,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三、法院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的问题
                   法院个别人员确实素质不高,态度不好,不能让群众满意,以后我们一定要加强培训,严格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警服务质量,对那些态度恶劣、严重损害法院形象的人员,我们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真诚地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支持、监督法院的工作,对你们提出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及时回复,虚心接受并认真加以改正。
                尉氏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378-7975635
                                                                  尉氏法院政治处
               


            62楼2010-08-21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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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官方,看不懂
              空洞无物。。。


              63楼2010-08-21 20:37
              回复
                很官方,看不懂
                空洞无物。。。


                64楼2010-08-22 06:00
                回复
                  2026-04-01 05: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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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62楼
                  这个。。。。。
                  你给说说第一次的帖子是谁删的呗
                  咱网民们其实更关心小黑手
                  毕竟去法院的机会没有上贴吧的机会多


                  65楼2010-08-22 07:02
                  回复
                    很官方,看不懂
                    空洞无物。。。


                    66楼2010-08-22 11:03
                    回复


                      67楼2010-08-22 11:11
                      回复
                        法院的发言人(姑且这么称呼)貌似选择性失明
                        直接无视我的问话
                        难不成是因为我码的字没有楼主的多?


                        68楼2010-08-22 12:57
                        回复
                          回复:62楼
                          你的回复像太极,我感到很无语。。。


                          69楼2010-08-22 17:31
                          回复
                            62楼,你的回复在下不敢苟同
                            先说第一,即便是立案庭在楼的西头,那么走正门也比绕道西门近吧。
                            何谈“方便当事人”?
                            第二,西门设置安监,正门没有,能够起到安监的效果吗?
                            要是你明知西门有安检,想弄点什么,你会走西门?
                            只检查老百姓,不检查
                            


                            70楼2010-08-22 19:36
                            回复
                              2026-04-01 05: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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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怎么后办部分被“和谐”了?


                              71楼2010-08-2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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