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工作过程当中,比如摊贩占道经营,我们接到群众投诉,领导督办或者考核的时候,要让他走,按照法规来说,我们可以劝他走,不走的话我们可以按照一平米300元处罚。《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三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罚款最高不超过二万元。》但是我们的法规就写到这里就完了,没有写,劝他走,他不走怎么办?然后叫他交罚款,他不交,我们下一步怎么做才能够回复群众的投诉或者领导的督办,然后考核的时候是有两个小时限制的,超期了怎么办?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有矛盾,周围群众又不满意了。没处理的话影响考核,政府领导又该不满意了。怎么样才能让群众和政府领导对我们的工作都满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