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很想不负责任的说一句,自杀是你自己的权利,你用不着把你的生命强加在别人的身上,虽然你给了他们生命,但并不代表他们必须为你的生命负责,自己的生命只有自己能负责。你可以轻视它,可以随便自己将它毁掉,但是,请不要随便说它是因为谁谁而毁掉的,能毁掉自己生命的,除了天灾人祸疾病,就只有自己了。
刑法里没有规定自杀者周围的人必须为自杀者的死亡付任何责任
婚姻法里也没有规定,结婚的双方必须要听父母的,父母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威胁孩子
以上,很不负责任,很冷血,不过,是事实。只是,我们生活的社会还是个人性的社会,做孩子的还是不能眼睁睁看父母摧残自己的生命而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