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
这个长期以来都是人们攻击政叔的典型例子,然而,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有关焚书的种种细节和实际后果。夸人要夸到痒处,骂人则要骂到痛处。知己知彼,方能百骂不殆。
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借用叔本华的话来说,还都是些“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而且全是少不得” 的著作。这也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
一,史官非秦记者,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
二、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看尔等还怎么援引去。
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史记•六国年表》云:“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王充《论衡•书解篇》云:“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这两条记载表明,至少在汉代,古籍中的精华部分——诗书诸子,都还完整地幸存了下来。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破坏古籍的例子还有很多,仅1772至1788年的乾隆文字狱,所列的2320种禁书和其他345种部分取缔的书中,只有476种幸存,不到所列数的18%,然满清在焚书禁书之余,却也修书,即《四库全书》,这其中又有猫腻(百度不让我打的内容

大家自己找吧)连岳飞《满江红》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经过删改之后,变成了“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尽管干过焚书之事的远非李斯一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给李斯开脱的借口。李斯的焚书,开了皇权政府赤裸裸地扼杀民众思想的先河,不仅在当时酿下了严重后果,也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心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