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控制货权的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1. 通过合同约定货权: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货权的控制方式。例如,可以规定货权在收到款项之前归您所有,客户需要在付款后才能获得货权。2. 使用电放提单的银行确认信:在寄给客户提单文件之前,向他们提供电放提单的银行确认信。该确认信需要银行确认收到款项后才能释放提单。这样,您可以通过与银行合作来控制货权。3. 控制提单文件的传递:只要不给客户提供电放提单的传真件,就可以控制住货权。针对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已经将提单文件寄给了客户,但没有收齐货款,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来控制货权:1. 与客户进行沟通:尽快与客户联系并了解他们的情况,询问是否能够尽快支付剩余的货款。同时,可以向客户提出要求,明确货权只有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转移。2.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客户无法支付剩余的货款,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货权,直到收到全部货款。3. 寻求物流公司的帮助:可以与物流公司联系,了解货物的情况,并请求他们配合控制货权。例如,可以要求物流公司暂时不释放货物,直到收到全部货款。需要注意的是,控制货权需要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在进行上述操作时,需要谨慎考虑,尽量避免对合作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客户的情况,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控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