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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素锦繁花事件,来讨论下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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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222.64.*
回复:10楼
你的签名已经侵犯所有权人肖像权,请自首,争取所有权人给予宽大处理^_^


17楼2010-08-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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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侵犯富坚义博


    IP属地:贵州18楼2010-08-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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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30 12: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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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8.45.57.*
      那么在网络上估计没有几个人美犯过法了。比如,你的博客里引用某人的照片。你私自下载别人的照片。


      19楼2010-08-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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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5楼
        不是吧,那照这么说,那么多粉丝贴吧不是都要悲剧了


        20楼2010-08-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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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222.64.*
          回复:16楼
          我是玖月天赐


          22楼2010-08-1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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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如同我初中老师说的,常识不是科学,现实中的一些行为很可能是违法行为,但因为一来没被当事人发现二没有监管导致我继续这样的行为也是很普遍的


            23楼2010-08-11 14:41
            回复
              • 114.222.64.*
              回复:21楼犯了法还分什么主要次要,都是犯法就对了


              24楼2010-08-11 14:41
              回复
                谢谢你哦,我想我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只要找到了她这个人。
                她还涉及了冒认,请问能否帮我查一下这个方面的法律?


                25楼2010-08-11 14:42
                回复
                  2025-11-30 12: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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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还有个问题就是网络平台头像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肖像权,这个就是自然人的定义是否也包括网络这个概念


                  26楼2010-08-11 14:42
                  回复
                    回复:25楼
                    有个律师吧


                    28楼2010-08-11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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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5楼
                          能说下如果你违约的后果吗?


                      29楼2010-08-11 14:43
                      回复
                        回复:26楼
                        楼主别吓我了


                        30楼2010-08-11 14:43
                        回复
                          回复:23楼
                          如果人人都违法 只能说明法律本身有问题
                          我是偏向于不违法的 因为素锦没有 制作郑沙的相 只是转 复制


                          31楼2010-08-11 14:44
                          回复
                            回复:25楼
                                她空间里的照片肯定是违法的,这个和头像没什么关系


                            32楼2010-08-11 14:44
                            回复
                              2025-11-30 12: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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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222.64.*
                              回复:27楼
                              不懂- -。就是犯法就是犯法,,就是犯法的人,难道只要选出几个做主要犯法人,其他的就不是犯法啊,?


                              33楼2010-08-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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