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二层挑空搭建。
合同报价单里简单一句话“土建新增楼板x万元,备注:钢结构+楼板钢筋+混凝土”
已经搭建完毕。自始至终没有任何人告知过我方关于楼板的任何参数。
目前我与工长协商解约。
协商中,工长说“钢结构需要加柱子出来,影响设计,故采用现浇”。并主动给这一项在x万的基础上打了88折。
我才知道这楼板没用钢结构。
请问这符合行业默认规则吗
法律上我是否要支付这笔费用 我能否索取“拆除恢复原状”的费用? (无论协商结果如何,这楼板我方一定要拆除的 各种太偷工减料了)
谢谢!
合同报价单里简单一句话“土建新增楼板x万元,备注:钢结构+楼板钢筋+混凝土”
已经搭建完毕。自始至终没有任何人告知过我方关于楼板的任何参数。
目前我与工长协商解约。
协商中,工长说“钢结构需要加柱子出来,影响设计,故采用现浇”。并主动给这一项在x万的基础上打了88折。
我才知道这楼板没用钢结构。
请问这符合行业默认规则吗
法律上我是否要支付这笔费用 我能否索取“拆除恢复原状”的费用? (无论协商结果如何,这楼板我方一定要拆除的 各种太偷工减料了)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