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冒昧打搅您,我曾经因为纠纷对方打我还了手,我气不过就报警了,在派出所办公室被问了身份证号,事发地点,边问边在电脑上登记(可能是接处警登记),然后我被没收了手机,钥匙,和对方关在派出所留置室和解了,没有行政处罚,全程没有做询问笔录,没有采集生物信息,没有录指纹,拍照,抽血,最后也没有签调解协议。我想请您看看我这事有没有受理为行政案件是否会留下涉案记录?我唯一肯定的是有个接处警记录,毕竟报了警,肯定能查到报警记录。如果只有接处警记录会不会上传公安内网?将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政审的时候在派出所会不会查到这件事写到政审表上或者违法犯罪证明上呢?
我有一些疑惑点:
1.我主动报警后被带到派出所,然后没收物品关到笼子里限制自由,是不是属于传唤,派出所没收物品关押笼子是不是传唤的手段表现,如果是传唤,是不是意味着我这事受理行政案件了,走的案件程序(传唤和行政案件的关系)
2.我被关进带笼子的房间,是留置室还是候问室,进入这个房间会留下手续记录吗,进入这个房间是不是意味着我被录入违法嫌疑人了?公安内网里的个人户籍信息会被打上了违法嫌疑人(或涉案嫌疑人)标签吗?我身份信息上会留下涉警人员标签吗,这种人员标签对政审的影响几何?
3.派出所接处警是在电脑上操作,110情指中心把警情转到派出所,派出所再反馈,是不是都在公安内网中进行,接处警记录是不是要上传公安内网,即警务平台显示某年某月某日因什么什么事报警,这样是不是表示在内网留了记录啊,有人说政审就是看公安内网有什么记录就写什么
4.我没有做询问笔录,也没有签行政案件权利与义务告知书,我这件事会不会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受理治安行政案件,是否会留下涉案记录?
5.经常听说的派出所“定互殴”,是不是一种行政手段,会有相关案件文件记录?定义互殴和解与没有定互殴和解有区别吗,定了互殴是不是有涉案记录了?
我将遵从您的建议,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