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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诽谤案批捕前须报上级检察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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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8 01:36: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跟贴 36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记者日前从最高检获悉,今后一段时间内,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
京华时报8月8日报道 “今后一段时间内,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这一规定是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的。
“办案质量是侦查监督特别是审查逮捕工作的生命线。批捕案件质量不高甚至错捕,不仅严重侵犯当事人的权利,而且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公信力,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强调。
据了解,有些地方办理的诽谤案件出现的一些问题,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该负责人强调,办理诽谤案件要严格审查把关。一要准确把握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把对个别领导干部的批评、指责乃至过激的言语当做诽谤犯罪来办。二要严格把握诽谤案件自诉与公诉的界限。属于自诉的,应当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或者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三要建立批捕诽谤案件报上一级院审批的制度。今后一段时间内,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院审批,以便帮助基层院排除干扰,确保办案质量。
专家说法
批捕权上提利于严格把关
昨天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平谷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郑旭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这意味着诽谤案件的批捕权实际上上提一级,这有利于检察机关严格把握诽谤案件逮捕标准。但是目前这一举措只是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的一个调整,能实行多久尚不明确。
延伸阅读:最高检:不能将批评干部视为诽谤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规定,今后一段时间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都要报上级审批。最高检要求把握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将对个别干部的批评甚至过激言论视为诽谤犯罪。



1楼2010-08-08 08: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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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胡说八道满嘴冒泡的了?就可以给某些小人提供保护了?恩恩,一般抓住这种背后攻击的小人都不报案,而是直接就弄死特


    2楼2010-08-0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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