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TV第一次播出的节目,把邻居家的院子硬说成是老郭家的,是不是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是不是有过错?如果有过错,那就是BTV和BTV的所谓“记者”有错在先。
2、产权证的面积是包括公共部位的,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范畴,也就是说,“记者”敲第一道门没人开门,而门没关,她就自己推门进去了,已经属于私自进入他人房屋,媒体都说“这不是恶意侵入”,请问BTV和BTV的“记者”真的不是恶意的吗?难道非得拿枪拿刀才是恶意的?恶意设套不算恶意?如果敲第二道门,还是没人开,恰巧第二道门也没关,她是不是也可以推开门进去?
公正的报导,应该双方各打50大板,而不是只打一方100大板。李鹤彪进看守所了,因为他打人了,他为自己的过错付出的代价,而另一有过错方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还能继续打压对方,真是。。。。。。
“无冕之王”、“暗访”,并不是所谓“记者”用来非法侵入私人住宅的全部理由。所有的媒体视上述情况为无物,一味追究老郭及其弟子的过错,居心何在?全国媒体基本统一口径,是不是都接到通知了?既然这么统一口径,全国就只需要一个媒体,反正都是一个声音,多了真的很浪费钱,我们国家真的不是那么富裕。
“记者”与媒体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与胆量,真的很可悲。
2、产权证的面积是包括公共部位的,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范畴,也就是说,“记者”敲第一道门没人开门,而门没关,她就自己推门进去了,已经属于私自进入他人房屋,媒体都说“这不是恶意侵入”,请问BTV和BTV的“记者”真的不是恶意的吗?难道非得拿枪拿刀才是恶意的?恶意设套不算恶意?如果敲第二道门,还是没人开,恰巧第二道门也没关,她是不是也可以推开门进去?
公正的报导,应该双方各打50大板,而不是只打一方100大板。李鹤彪进看守所了,因为他打人了,他为自己的过错付出的代价,而另一有过错方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还能继续打压对方,真是。。。。。。
“无冕之王”、“暗访”,并不是所谓“记者”用来非法侵入私人住宅的全部理由。所有的媒体视上述情况为无物,一味追究老郭及其弟子的过错,居心何在?全国媒体基本统一口径,是不是都接到通知了?既然这么统一口径,全国就只需要一个媒体,反正都是一个声音,多了真的很浪费钱,我们国家真的不是那么富裕。
“记者”与媒体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与胆量,真的很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