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及明代长城九边驿递系统的进步性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其局限性。 明初, 统治者为政较为宽恤。役夫“先尽各驿附近去处佥点。如果不敷,许于相邻府县佥点”〔26〕。且“必以丁粮多者充之”〔27〕官给口粮,“皆细计而优储之”〔28〕。洪武五年(1372) 明太祖诏令中书省对驿传“务加存恤”〔29〕。八年(1375)定驿夫免粮则例:“自京会同馆至十三驿,租全免;自荥阳至陕西、山西、北平驿百二十一,免三分之一”〔30〕。 二十七年(1394)增加递运驿夫粮额〔31〕。这些措施减轻了驿夫的负担,保护了驿夫积极性。与此同时,明政府还采取严厉措施,禁止私人在长城九边地区滥用驿递。于是在国初,长城区域出现驿栉蔓延,恒处有余的局面。但是,驿递制度日久弊生。驿站夫役应支丁粮没有定例,有司任意派征,弊端因此丛生。到明朝中期,九边驿站的驿夫,工食钱银发放缺乏管理,任意压缩费用。违例用驿者愈来愈多,“法当入驿者,十无二三,法不当入驿者,十每八九”〔32〕。“自京官而及司道州县官, 无不驰驿之人矣”〔33〕。达官显贵对驿站的索取愈来愈奢,“不仁贪宦,马动以六七十匹,夫动以二三百名”。〔34〕不法差役,无穷之需索,无情之凌辱,亦屡禁不止。于是九边驿站负担愈来愈重,“力不支则卒逃,再不支则吏逃,再不支官亦逃矣”。〔35〕嘉靖时,曾裁革驿站,试图缓和矛盾,但奏效不大。此外,驿夫的居住条件困难。有的铺陈置传或舍,一宿以去, 才有铺舍。但是,有的地方虽有屋数楹,其实极弊,不可以居。有的因年久失修,竟成败垣荒草,仅存遗址,铺兵往往僦居旁舍。因所领工食有限,而凭价踊贵,不免星寄僻巷。每次邮件到驿,呼召良久,始得给发,以致影响急递。〔36〕
除此之外,驿夫必须承受来自顶头上司的压迫。有司不问事情的轻重缓急, 发给使客支用双马乃至三四马的符验,造成驿站负担过重。使客除乘马之外, 还要占用看马两匹,造成虚张声势,浪费极大。有的过往使客要求铺陈华丽,并例外求索, 又纵容下人向驿站夫勒取钱物。此外,有的驿丞、大使等,往往滥用驿站夫驿, 用于为其私家办事。如驸马欧阳伦因数遣私人贩茶出边境,科民车辆至数十辆,骚扰驿递,捶辱司吏。弘治十三年(1500)奏准,“各铺司兵, 若有无籍之徒不容正身应当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公文稽迟沉匿等项问罪,旗军发边卫。民并军工人等发附近,俱提调官。该吏铺长,各治以罪”〔37〕。明中叶以后,随着赋税日增,徭役日重, 土地兼并之风盛行,豪强势要大量转嫁赋役,小土地占有者,乃至中产之人,多沦落破产。铺兵时,大批仰赖邮驿维生者突然无所得食,皆从贼。
到了明中后期,驿禁松弛,泛滥给驿越来越严重,驿递系统难以正常运转,导致羽檄交加,兵符更调,军兴之征解,器械之弛递,行至二驿,袖手缩武而不能前,严重败坏公事耽误军机。嘉靖年间,因九边边储告急,扣解驿传银两,致使十夫九逃, 十马九缺。明后期,各地变乱接连不断,他们扼关自守,毁坏驿站, 致使朝廷不能及时了解战况,延误作战。如天启六年(1626)五月,山西道御史杨方盛言:“日者鲁钦溃之,沅抚告变,督抚诸臣经几旬余,寂无一疏相继,岂贼势重困之下, 仍复水陆不通也”。驿递系统相塞,对九边地区各种军事行动产生致命的影响。
长城九边驿递制度比之以往历朝全面而又严密。其目的是使他的军队有源源不断的兵员和充足的粮饷,训练有素,联络畅通,又要减轻长城地区百姓的安定,生产力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这些制度最大的弊病是使军士受到比普通百姓更多的剥削,承受着比普通百姓更多的徭役,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下,所以难以为久, 九边驿政渐趋腐败,四方驿递疲弊,小民困苦至极。驿夫纷纷逃亡,甚至铤而走险。万历、崇祯两次裁驿,均无起色。明末驿政腐败,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导致夫役逃亡,驿站倒闭,驿递制度遂与明王朝一起归于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