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表达极度混乱,都是很难看懂的问题,但是我试着用正确方式翻译一下你的问题:
1. 价值可以还原成非价值的东西吗?还是价值是基本的、独立自存的实体?
如果认为可以还原,那或许是这种观点,价值无非是一个事物的一些非价值的属性的和。例如,雕塑的美无法是各部分的某种比例以及某种颜色组合、材料质地构成的,这些每个单拆开看都是非价值的性质。所以一个有价值的行为,比如见义勇为,的价值可以还原于一堆和价值无关的心理性质(例如被救者的感激,救者的心理愉悦等等)
2. 说一个东西有价值是简单地说它有价值,还是只能说它某一个方面有价值?例如,一个人可能说,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行为,在推进文化统一的方面有价值,而在保留历史文化的角度没有价值。那么能不能恰当地说,它总的来说有价值还是没价值?
如果认为能,那么就是认为价值和信心一样,都是一个程度概念,而且存在统一标准衡量一个事物所有方面的价值。完全可以给出这种标准,根据这种标准可以衡量一个经济或社会行为的总体价值。
3. 无价值的东西是简单地没有价值吗?还是仅仅是在某些方面没有价值?
如果在语境或领域内已经有统一标准衡量总体价值,那么可以恰当地说,某个行为完全没有价值,例如,在衣食无忧、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去吃shi。
4. 价值适用于什么范畴?
价值仅仅适用于实体,无论是一个具体物体(如一个人),还是一个特定行为,还是抽象实体(例如“勇敢”、“思想”、“命题”),都可以适用于价值。非实体性的东西不适用于价值,但是不存在非实体性的东西,因为非实体就是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