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E政案第5826号
案由(提案主题):重庆老职工对企退养老金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提案类别:民生类
主办(上报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协办:全国总工会
提案人: 田嘉力 政治面貌:群众
内容:
我们是重庆市的企业退休老职工。我们中年龄最大的80多岁,最年轻的也接近60岁了。我们中有普通工人,普通工程技术人员,企业里的教师、医务工作者、后勤服务人员,也有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企业干部。比如,有重庆长安公司、重庆望江公司这种曾经是副军级、地师级企业的党委书记,以及工会主席、车间主任等等。在重庆这个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老工业基地,我们像其他国企老职工一样,为共和国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前半生力量。现在我们退休了,本应该安度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然而,微薄的养老金与不断上涨的物价、房价、医疗费用的巨大反差,使我们难以安度晚年。即使是长安公司前党委书记的退休金,也不足2000元,其他的老职工养老金状况可想而知,基本上都只有1000多元的水平,我们的生活确实非常困窘。
退休金双轨制的不公平不合理,退休金双轨制造成的危害,专家学者以及各界人士已经说得很多,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废除退休双轨制的提案和议案比过去任何一年都多。我们注意到,今年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讲到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要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多次讲到要进行收入分配的结构性调整。我们觉得公平和正义就像地平线上的曙光一样出现在面前。
今年7月1日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我们重庆市的部分企业退休老职工自发地隆重举行座谈会,畅谈党的光辉历程,同时,我们也针对收入分配的结构性调整以及如何解决退休金双轨制的问题提了些建议。受广大退休老职工的委托,我们把建议归纳成文,向国家职能部门反映,希望各部委认真研究,给老职工们一个明确答复。
建议:在实行社会保险法之前对老职工的养老金实行过渡办法
我们提出一个过渡办法,是在养老金问题上衔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一个过渡。办法如下:所有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分职务不讲职称,实行统一的退休养老金标准:每年工龄100元。比如,30年工龄退休金3000元,40年工龄退休金4000元。这比N次连调、每次增加养老金10%的办法有效得多,可以一次性解决退休双轨制的难题,立竿见影遏制退休待遇差距越拉越大的势头。这样一来,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金与企业养老金的整体差距就很小了,企业老职工完全可以接受。《十一五规划》中关于“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的目标就圆满完成。
因为这只是一个过渡办法,所以:①只适用于养老金统筹以前(1993年)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②养老金统筹以后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退休金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订。以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精神。并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③每年工龄100元只是个参照标准,各省市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略高于或略低于这个水平。④企业中的副处级以上人员以及高级职称者,退休养老金是否另有倾斜,办法可另订。
关于这个过渡办法在此做几点说明。现在有一种反对给企退老职工大幅度增加养老金的声音,其理由有二:第一,退休金不应该超过在岗工人的工资。第二,全国还有几亿农民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这两条理由都似是而非而且强词夺理。在岗工人工资低是受了资本家的欺负,政府无力指令资本家给工人增加工资却敢于强压企退老职工的养老金以保证“退休金不超过在岗职工工资”,在逻辑上和道义上都是站不住脚的。至于几亿农民连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这话对企退老职工讲有意义吗?如果问责、追究、引咎辞职,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何需多说。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两条理由都站得住脚,政府官员退休后拿着5000元至8000元的退休金,怎么不说“退休金不能超过在岗工人工资”和“几亿农民连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了?所以,有诚意解决问题就要有个实事求是的态度。重庆老职工提出的这个过渡办法,就是“先结清旧账”再说新账的办法。今后是实行社会保险法也好,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统筹办法也好,前提应该是先把旧账了结再说其他,才能保证公平和正义。企退老职工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出一源,贡献相等,当年实行的机制相同,退休后理应同等待遇。
案由(提案主题):重庆老职工对企退养老金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提案类别:民生类
主办(上报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协办:全国总工会
提案人: 田嘉力 政治面貌:群众
内容:
我们是重庆市的企业退休老职工。我们中年龄最大的80多岁,最年轻的也接近60岁了。我们中有普通工人,普通工程技术人员,企业里的教师、医务工作者、后勤服务人员,也有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企业干部。比如,有重庆长安公司、重庆望江公司这种曾经是副军级、地师级企业的党委书记,以及工会主席、车间主任等等。在重庆这个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老工业基地,我们像其他国企老职工一样,为共和国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前半生力量。现在我们退休了,本应该安度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然而,微薄的养老金与不断上涨的物价、房价、医疗费用的巨大反差,使我们难以安度晚年。即使是长安公司前党委书记的退休金,也不足2000元,其他的老职工养老金状况可想而知,基本上都只有1000多元的水平,我们的生活确实非常困窘。
退休金双轨制的不公平不合理,退休金双轨制造成的危害,专家学者以及各界人士已经说得很多,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于废除退休双轨制的提案和议案比过去任何一年都多。我们注意到,今年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讲到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要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多次讲到要进行收入分配的结构性调整。我们觉得公平和正义就像地平线上的曙光一样出现在面前。
今年7月1日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我们重庆市的部分企业退休老职工自发地隆重举行座谈会,畅谈党的光辉历程,同时,我们也针对收入分配的结构性调整以及如何解决退休金双轨制的问题提了些建议。受广大退休老职工的委托,我们把建议归纳成文,向国家职能部门反映,希望各部委认真研究,给老职工们一个明确答复。
建议:在实行社会保险法之前对老职工的养老金实行过渡办法
我们提出一个过渡办法,是在养老金问题上衔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一个过渡。办法如下:所有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分职务不讲职称,实行统一的退休养老金标准:每年工龄100元。比如,30年工龄退休金3000元,40年工龄退休金4000元。这比N次连调、每次增加养老金10%的办法有效得多,可以一次性解决退休双轨制的难题,立竿见影遏制退休待遇差距越拉越大的势头。这样一来,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金与企业养老金的整体差距就很小了,企业老职工完全可以接受。《十一五规划》中关于“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的目标就圆满完成。
因为这只是一个过渡办法,所以:①只适用于养老金统筹以前(1993年)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②养老金统筹以后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退休金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订。以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精神。并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③每年工龄100元只是个参照标准,各省市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略高于或略低于这个水平。④企业中的副处级以上人员以及高级职称者,退休养老金是否另有倾斜,办法可另订。
关于这个过渡办法在此做几点说明。现在有一种反对给企退老职工大幅度增加养老金的声音,其理由有二:第一,退休金不应该超过在岗工人的工资。第二,全国还有几亿农民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这两条理由都似是而非而且强词夺理。在岗工人工资低是受了资本家的欺负,政府无力指令资本家给工人增加工资却敢于强压企退老职工的养老金以保证“退休金不超过在岗职工工资”,在逻辑上和道义上都是站不住脚的。至于几亿农民连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这话对企退老职工讲有意义吗?如果问责、追究、引咎辞职,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何需多说。退一万步讲,即使这两条理由都站得住脚,政府官员退休后拿着5000元至8000元的退休金,怎么不说“退休金不能超过在岗工人工资”和“几亿农民连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了?所以,有诚意解决问题就要有个实事求是的态度。重庆老职工提出的这个过渡办法,就是“先结清旧账”再说新账的办法。今后是实行社会保险法也好,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统筹办法也好,前提应该是先把旧账了结再说其他,才能保证公平和正义。企退老职工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出一源,贡献相等,当年实行的机制相同,退休后理应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