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v事件,让川大陷入舆论漩涡,让很多人义愤填膺,甚至失去理智,我想谈谈川大处理问题究竟在哪里。留校察看从校规上来看是在没有违法记录的情况下,几乎最为严厉的处罚了,对于zv的行为,川大留校察看也完全是合乎规则的,川大没有任何理由去开除zv。那么舆论为什么不认同,我看了很多对于此事的评论,大抵分为一下几类人:1、反对川大的双标行为的人,川大女厕所偷拍的处罚可能是在行政处罚之前(我没有看到关于此事的行政处罚记录),要是没有女厕偷拍事件,那么我没有任何理由去质疑川大对zv的处理,我认为高校对学生的处罚应当不受社会舆论的影响,社会舆论是社会对一个人的处罚,而高校对学生的处罚只能依据校规。但是女厕偷拍事件是发生在校内,高校对校内不良事件处理严格本就是惯例,所以对于zv留校察看,川大几乎没有问题。想要川大开除她,处罚有依据校规而言的想的证据。2、将zv的留党察看与留校察看一起放在川大头上而不认可川大处理结果的人,我不是党员,党的纪律条例太长了,我没有仔细看,不知道留党察看是否合适,但是就我的理解川大党支部对党员的处理应当是想要上级党委审核认同的,所以这两件事情不应该都由川大来承受舆论的冲击。3、蹭热度抢流量的人,这一类人会把zv事件当作自己获得别人认可的谈资,这一类人与多年前的如朱军案这种冤假错案的蹭热度的人有很大的重叠,他们就是墙头草,舆论往哪边走他们就往哪边到,实在不行最后反转了,就注册新号再来一遍。4、被舆论漩涡冲昏头脑,被舆论随意摆布的人,这种人我不想细谈,因为不可理喻,这种人和无脑免费打拳的人没有什么区别,有时候甚至程度更为剧烈,其特点就是对网络上的任何事情都是未知全貌,一马当先,只凭着自己的想象和经验去大放厥词。像川大处理zv事件,他们也不会去看看校规,看看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这些文件,亦步亦趋,把zv想象成小三情人等等,对着川大和川大领导大放厥词。5、现实中不得意,在网上释放情绪的人,这类人已经好可怜了,他们骂骂川大也情有可原,就不多说了。我觉得只有第一类和第二类人有可探讨的余地,川大不需要因为舆论而改变决定,让川大改变处罚的只能是新的证据,而不是网友的想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