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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城关镇范庄村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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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村民的征地款和安置用地,村支书搞商品房开发,然后再卖给村民。”
开封县城关镇范庄村三组村民反映,2006年,该组转让了近100亩耕地,获得了近30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随后,范庄村村支书将这笔款用于商品房开发,部分对外出售,部分转卖给村民。
村民经过了解,目前所开发的房产均属违法建筑。
征地款被支书用于开发商品房 村民介绍,三组总共有80多户320余名村民,2006年,在省、市县有关部门的批准下,转让了近100亩耕地。当时2.9万元一亩地,加上青苗补偿等费用,一共是300万元左右。2007年,范庄村村委以为村民建房为由,将征地款划走,至今村民也没有得到一分钱。
2008年,范庄村村支书胡新社在安置用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并约定临街一、二层门面房全部留给三组村民,上面的商住房对外销售。当时口头约定,门面房建好后每平方米400元卖给村民,现在房子建好了,又说每平方米700元。村民们说,按照每平方米700元的价格,不仅要搭上全部征地款,大家还要交100多万元。更加恼火的是,经多方询问,村支书开发的商品房未办理任何手续,是无证的违法建筑。
是否违法不影响房屋的使用
知情人介绍,县里将征地款拨到村里后,村委征求村民意见,是分钱还是建房,多数村民都要求建房。由于建房需要有资质的房产开发企业,村支书就在2008年个人注册成立了开封县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出任公司董事长,村里的民兵营营长任总经理。所以就把这200多万元征地款划到公司了,但这远远不够,注册一个房产开发企业要800万元。
当村民反映商品房价格问题,知情人介绍,拿到征地款后,由于相关手续不齐全,耽误了一年多才开始建房,造成了建筑成本的上涨,这也就是成本价,90%的村民都同意。
开发的房产是否违法?知情人说,当时搞开发时,手续确实不全,土地局、建设局都来处理过,但建房是村民强烈要求的,县里最后也同意了,就建起来了,是否违法,不影响房屋的使用。
之前开封县国土资源局、开封县建设局下发的多份公文显示,鼎鑫公司开发的商住楼属于无任何手续的违法建筑。
部分商住楼
“和谐家园”小区
近日,记者来到了城关镇。当问道,就范庄村一事各大媒体报道后,镇政府作出怎样的决定时,镇政府党委办张主任说:“其他媒体都来采访过范庄村的事,县委宣传部让统一口径,就范庄村一事镇政府不予接待,由县宣传部接待。再问其他情况,张主任回答不知道或领导不在。我们又来到了开封县国土资源局,当问到范庄村建房有没有用地手续时,国土资源局地籍股人员说,范庄村的材料都在局办公室,具体情况我们不知道。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张主任说让去县宣传部了解。
采访过程中,多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表示,范庄村委会开发商住楼一事处理起来“有难度”。
对于范庄村用村民征地款,建成违法商品房一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1楼2010-08-01 11:3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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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


    2楼2010-08-04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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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11 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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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0-08-0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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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2012-09-2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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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心


          5楼2012-09-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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