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晚上看到有人说流浪汉不值得同情,有过什么流浪汉帮过他一次后得寸进尺或者有女孩帮助流浪汉后被他噶了或者被绑架了,这些人不值得同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什么的,我一开始对这个看法还特别赞同,但是自从看了李安健的故事后我对齐又有了新的看法,确实有些流浪汉不值得同情,但是你得看人,有些明明四肢健全却还一直在那乞讨不去找工作的那种确实是活该,但是李安健不同,她虽然说从孤儿院出来后就基本上居无定所,睡过工地 公园和医院走廊,但是人家从来都没想过靠乞讨谋生,肯去找活干,在那期间打过上百份零工,虽然说期间偷过人家钢筋去卖掉,那也是迫不得已的事,而且那件事过后她深感自责。而且后面面对网友的帮助她还谢绝了,称自己的病治不好 让大家留着给自己买好吃的。而且就连自己吃不饱饭也会尽量腾出一部分钱来给小猫买吃的。她是另一个例子,即使生活给以她困苦她却依然给生命以高歌,她可怜可我也看不出她哪里有可恨之处。但是可能也是有些像其他上面说过的那种流浪汉一样才让人们不敢帮助想李安健或类似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