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申请人不是写老板的名字,而是写用人单位的全称,写错的后果就是整个诉讼程序的时间浪费,诉讼还得从头走一遍。 2、仲裁时效,时效只有一年,与公司劳动纠纷后,与公司的协议谈判尽量缩短时间,有的用人单位会故意拖延,超过一年时效仲裁就不会再支持。 3、证据不足,离职前一定要留下相关工作证明,打卡记录、微信聊天截图等,在职不取证,一但离职仲裁胜诉无望。 4、口头辞职不能任性,口头离职马上申请仲裁,自己没有公司的辞退通知或录音证据,公司否认辞退,仲裁不支持。 5、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公司以口头辞退或调岗降薪等,只要公司为出示书面通知,一定要按时上班打卡,防止公司以旷工为由违反公司制度辞退。 6、劳动关系证明,同事证明不能成为证据,要保留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证明等。 7、没有全面提出主张,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不得作为裁判依据,当事人要张胜诉,就要全面的主张家证明。没有提出的主张,即便对你有利,就不会成为定案依据。 8、诉求不准确,经济上的应该在仲裁申请书内明确金额,只能往高写,不能写底或漏写。 9、开庭要带证据原件,公司对于复印件有可能不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