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太久我都不怎么记得了- -。)
姑苏复府,晨耀七子。七公子复语欢,一夫十三妾,十四岁就开始纳妾。
语欢身边带着个丑小孩(不是真的丑拉=0=),叫鸣见。
十三个妾里面后边几个是男的0 0.
天籁纸鸢,其实是少年随性所创。儿时的晨耀山庄,鲜花盛开,芳草如茵,左手揽着复容,右手抱着仙仙,筱莆在前面引纸鸢之线,鸣见在一旁吹笛曲。意气风发之时,偶而念上那么一句诗,生活倍感闲逸:风际纸鸢那解久,闲听天籁静看云。
第一章的最后一段。这是语欢落魄后的回忆吧=0=
第二章的一段
十余年前,语欢便已仗着神童的名号,誉满天下,妇孺皆知。一个八岁的猴巴崽子,竟将《太史公书》整一百三十篇倒背如流,数年后,单手击败诗剑公子,杨笙歌。
其实,神童每数十年便会出现一个,这些理由不足以让天下人牢牢记住复语欢三字。复语欢所做的事,那叫雷公动怒,不同凡响,掰掰手指头数一数,总共有三件。
头一件,喜欢丑人。越是丑得惊天动地无懈可击,他越是喜欢。复家丫鬟星月,生平最大的爱好,便是捡破烂回家,尤其好捡弃童与乞丐。
语欢七岁的时候,星月捡了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此孩童脸上有一块烫伤,丑得让人无法逼视,可复语欢偏偏喜欢他得紧,一天挂他身上当秤砣不说,还扬言要娶他当媳妇儿。这话惊动了复正茂和复夫人,连忙把那孩童藏起来不让他见。可语欢一没见着他,便哭着寻死觅活,砸了大堆前朝古董,剪了大批丹东丝绸,直到爹娘受不住,将孩童让出方罢休。
说到那个丑陋的男孩,虽貌有缺陷,被人歧视,却毫不自卑,一笑起来,脸上便有两个酒窝。人人都说,倘或他未被烫伤,定会讨人喜欢。不过,那只是假设。
顺带一提,那孩子的名字是语欢起的,叫鸣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