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0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按:《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新都法院何以认为情节不算严重?
实习生穆羽开除学籍,免于刑事处罚.
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就这样死了,死的时候,她哭喊,她挣扎,她饥饿,她焦渴,她害怕,她家中只有一个人,她妈妈因为吸毒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她家的门被牢牢锁住,她没有任何求生的机会,她终于死了,当她的遗体因高温腐化发出强烈的味道时,邻居和居委会的人才知道,可惜一切都晚了!
我想,我们都是人,都有过未成年的时候,我们小的时候,当被大人锁在家中的时候,我们该有多么的恐惧和无助.
我想,如果安徒生活在今天,活在中国,他会怎么写这个被活活饿死,渴死,恐惧死的小女孩呢?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死之前想到了祖母,想到了丰盛的年夜饭,她最后划亮了手中的火柴,她上了天堂.
而成都的这个小女孩,又想到了什么呢?她能够上天堂吗?
我想,她一定想她最爱的妈妈,想她为什么没有回家,想为什么残忍地将幼小的她锁在家里?
万分不幸的小女孩,没有人来救她,没有人看望她.于是不能得救的孩子只能去死!
我相信,凡是看到这篇报道的读者中,有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孩子,都有自己的小女孩,也都很疼爱自己的小女孩,可是读者们有没有想过,如果厄运发生在自己身上,又该如何承受如何面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