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些拆迁户3年前签的合同,钱是少了点,现在附近地段拆迁每平方18000,三年前只有3700,差了很多.
但是,既然签了合同,那就有法律效力了,要补差价那些早拆迁的人也没有理据.
不过我个人还是比较同情他们的,他们中大部分被安置到犄角旮旯的城乡结合部动迁户小区里,大部分人都无业,生活窘困.相比于这两年间市内相似老旧建筑拆迁几乎24000/坪的诱人合同,心里不平衡也正常.况且,都是没读过多少书的农民兄弟,你就算去做工作说"合同签了,双方都不能违背合同的意思"也没用,他们现在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补钱"
合同于他们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