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我网购,交涉对象只对商家。
交易契约商家有送货上门的义务,我有配合他送货上门的义务。
我提供了正确的联系方式,并且在正常配送时间内都可以保持畅通。你商品没有送上门也没有联系我征询我意见。那我就是没收到。既然商品没收到,那我退款无可厚非吧。
商家把这部分工作委派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有没有送到我家,也没有电话联系我征询我的意见,私自把东西放到托管点,这是快递公司对商家没尽责,不是快递公司对我没尽责。我没必要去跟快递公司争执,有争议你商家去沟通,反正我在无过失的情况下没收到货那我退款理所当然。
在这个前提下,去驿站取件,是我用自己的时间精力去给你商家的违约擦屁股。我做是情分,不做是本分。你还有脸催我,还有种威胁我?快递我又没签收你扔也扔的是商家的东西,你威胁的到我吗?真的搞笑。
反正我心情好了就去取,心情不好就放着。丢了或者坏了那我就点退款。你们驿站、快递和商家爱怎么撕怎么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