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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对地区发展的导向作用,东北振兴纯粹就是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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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政部、税务总局网站查询了一下地区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看看税收政策对地区发展的重要导向性。
1、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 国发〔1984〕161号
2、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
3、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4、关于公布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财税〔2011〕60号
5、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8号
6、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67号
7、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1号
8、关于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30号)
9、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67号
10、关于调整东北老工业基地部分矿山油田企业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财税〔2004〕146号
以上是我查询到的现行有效的地区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1条 国发〔1984〕161号 文件中大连享受政策。
第9条 财税〔2006〕167号 文件解决了企业的历史欠税包袱,国税部分国家免除,地税部分地方免除,对于国企比重很高的东北地方地区,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
第10条 财税〔2004〕146号 文件 降低了资源枯竭型油田、矿山的资源税,但相应减少的收入完全由地方政府承担。
下面是已经失效的
1、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 财税〔2019〕63号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广州横琴)
2、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22号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15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哈尔滨有幸上榜)
3、关于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适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08号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沈阳、长春、南通、镇江、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南宁、乌鲁木齐、青岛、宁波和郑州 ( 沈阳、长春有幸上榜)
4、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65号 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 (大连 哈尔滨有幸上榜)
行业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高科技企业、软件行业、集成电路及芯片行业,这些与东北可以说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有人会说东北的军工、国企也有高科技企业,确实有,但是这些企业能支撑起东北么,而且他们也有南下的心思,只是时机未到而已。
东北可以说是全国企业所得税最高的地区,蒙东都比黑吉辽低,10%的税收差额就足以打消投资人的积极性了,在加上地理位置劣势、运输成本劣势、气候导致的生产成本劣势等等,难道要东北人向奴隶一样工作,用廉价的人力来抵消这些劣势么?那还不如外出求生,所以现在东北发生的一切都是正常的,想振兴纯粹就是做梦,神仙难救。
都说东北人不行,真的不行么?呵呵,就这地狱难度谁来谁死。


IP属地:吉林1楼2023-04-21 01: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