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第十二条存在问题。,基于第十二条的问题,第十一条也需要讨论。
先说第十一条。如果主角是个恶人,那我不仅不想看,高低要送他一个举报一条龙。混乱善良=秩序>邪恶。书写得越好,最好意识到人对社会高低要有点责任心。
然后是 十一条,精致利己主义。
新手写作的问题不是主角要什么主义,而是喜欢把现实的自己带入其中,去做镜像投影。比如写到某处剧情,遇到一个可救可不救的可怜人,救有一定风险,就把自己利己的现实带入其中,然后发表一番睿智看法溜了溜了。那安排这个剧情的意义是什么呢?告诉读者主角的性格缺陷吗?
特别是有些人就是喜欢安排类似的剧情,然后灌输一番利己主义的看法。还是那句话,人对社会高低要有点责任心。如果你真的是个精致利己主义的人,那就更要清楚你享受到的基本社会保障没有一样是利己的人给你留下的。一个真正的聪明人要知道精致利己主义的人越少就越利己的道理。
作为作者一定要清楚,笔在自己的手里,剧情无所不能,作者不写死主角,那天大的危险都不会死,那么安排那样的剧情一定是作为一个矛盾的爆发点,可以描写成一个陷阱来突出角色的智慧,也能描写主角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敢,再顺便安排一波奇遇,无论怎么写,收益一定是大于故意向读者展示其道德水平的。
不然你想干什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
在故事里放了一把枪,三章内枪就要响,不能放一把枪,崩出一团屁。一切安排都是为了故事而服务,包括主角的性格也一样。可以在故事的描写中侧面的突出主角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有理想坚持的人,或者利己的人。而不能为了突出主角是个什么人特别安排一堆睿智剧情。
好比故意安排一个见死不救的剧情,不是为了推动故事的发展,而是为了说一句,有风险的事我不干,关我屁事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