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抛弃礼义和仁爱恩惠,心思全在于进取;他的新法在秦国推行了两年,使秦国的风俗日益败坏。所以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长大成人就与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后就出去当卑贱的赘婿;儿子借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示出施恩的表情;母亲来拿簸箕扫帚,立即遭到责骂;儿媳抱着怀中吃奶的婴儿,竟与公爹并排而坐;媳妇与婆婆关系不好,就公开争吵。秦人只知慈爱儿子、贪求财利,这与禽兽已经没有多少差别了。直到现在,秦人的这种残余风俗还未改变,抛弃礼义,不顾廉耻的风俗,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以说是每月都在发展,每年都有不同。人们在做某件事之前,并不考虑它是否应该做,而只考虑能不能获取利益。现在甚至已有子弟杀其父兄的了。而朝廷大臣只把郡县地方官员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朝廷上交统计文书作为重大问题,对于风俗的恶化,世风的败坏,却安然不觉惊怪,耳闻目睹都不能引起注意,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移风易俗,使天下人回心归向正道,这不是庸俗的官吏能做到的。庸俗的官吏只能做一些处理文书档案的工作,而不知道治国的大体。陛下自己又不忧虑这些问题,我私下为陛下感到惋惜!怎么不现在就确定根本制度,使君主像君主,臣子像臣子,上上下下各有等级,秩序井然,使父子六亲各自得到他们应有的地位呢!这一制度一确立,后世子孙可以久安,而后代君主就有了可以遵循的准则了。如果不确立根本制度,就如同横渡江河却没有缆绳和船桨一样,行船到江河中心遇到风波,就一定会翻船。这是值得深深叹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