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辩驳文,更是一篇专业科普文,文章有点长,希望你能耐心看完。
前段时间,在我们专业群里,看到有小伙伴转发了一篇题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多少个专利?的文章,后来又陆陆续续在朋友圈看到类似文章(之所以说类似,是因为公众平台关于高企、知识产权、申报这一类文章始终都是抄来抄去,已经分不清究竟哪篇是原创)。
对这篇文章标题提及的这个问题,老实说,作为一名高企专业服务近十年的资深咨询师,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怎么感兴趣。但经过不同场合的刷屏相遇,我还是忍不住点了进去,想一探究竟这篇文章为何能引起如此多的转发和分享。
然而,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反复阅读了几遍后,我发现了很多漏洞,有纯技术理解上的,有逻辑上的,也有价值观导向方面的。考虑到专业群里也有不少从事高企专业服务多年的老师,于是把我关于这篇文章的一些不同意见在群里抛出来讨论,不出意外地,获得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如此文章能大范围转发,甚至还得到某些政府机构的官方号转发,只能说会害人无数,就像谣传。作为一个致力于传播最实用申报知识和经验的自媒体,我觉得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站出来好好解剖下这篇文章里的主要观点,让所有涉及高企认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都能加深理解。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先来简单复盘下该篇文章的论证思路。
文章首先抛出了人们关于高企知识产权理解上常见的两个观点,并给出了两种理解的来源分析:
1、认为高企只需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是依据高企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中对知识产权数量的考量,可获得满分8分。
2、认为高企申报需要提供15-18个专利:这种说法不完整,应当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主要是依据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中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考量,平均年转化不低于5项,可以获得最高档得分25-30分。
接着,该文分别从知识产权数量在以下三方面起到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得出的大致结论如下:
1、知识产权评分部分:(1)认为在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足够多的情况下,出现先进程度高的专利概率就更大。(2)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越多,其跟主营产品的关联性会越大。
2、研发费用部分:按假设的年销售收入数据,认为产生1个专利所需的研发费用为17万元比较合理。
3、高新技术产品部分:认为高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不一定需要取得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但一定要有专利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相对应。
经过上述论证和强化,文章给出了最主要的2个结论,分别如下:
1、认为高企申报只需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条例的肤浅解读。看似为企业省钱,其实是让企业冒着非常大的不通过的风险。
2、要求企业提供15-18个专利,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条例的深入解读和综合权衡后得出的结果。看似让企业多支付了费用,其实为企业申报成功提供了可靠且强大的保障。
从整个文章的推理论证过程,包括一些具体的观点和解读来看,存在很多让我们不能认可的地方,简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比如:高企中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表现形式仅仅是指专利?实用新型数量多少与技术先进程度高低、主营产品关联性大小有关,该结论从何得出?1个专利=17万元研发费用,如何推导出合理性?高新技术产品一定要有专利支撑,政策依据来自哪里?
而事实上,根据我们多年企业服务的经验来看,我们见过企业0专利顺利通过高企认定,也见过远超过15个专利却没有通过高企认定的。而这明显有悖于该文的观点,这背后的原因又在哪呢?
本着严谨、客观、中立的态度,结合多年的服务经验,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不同观点,顺带进行更加深入的分享和科普。
0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不能狭隘地理解为专利
首先,专利只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种类。高企认定中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Ⅱ类知识产权。
因此,企业0专利申报高企,也是可能通过认定的。比如一些软件类企业,高企认定中知识产权往往只有软件著作权。因为申请发明专利对他们来讲,很多时候就相当于技术秘密公开,而申请实用新型又不符合专利客体要求。
其次,专利只是科技成果的表现形式之一。科技成果证明材料不仅包括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证书,还可以包括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通知书、经登记的技术合同、政府科技项目的验收证书或者验收批文、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鉴定的科技成果证书、参与或主持制定的标准(国标、行标、企标)、认可的检验检测方法证明文件、获得的政府科技进步奖证书等。因此,企业即便没有15-18个专利,也可以从其它途径去挖掘科技成果,同样可以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前段时间,在我们专业群里,看到有小伙伴转发了一篇题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多少个专利?的文章,后来又陆陆续续在朋友圈看到类似文章(之所以说类似,是因为公众平台关于高企、知识产权、申报这一类文章始终都是抄来抄去,已经分不清究竟哪篇是原创)。
对这篇文章标题提及的这个问题,老实说,作为一名高企专业服务近十年的资深咨询师,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怎么感兴趣。但经过不同场合的刷屏相遇,我还是忍不住点了进去,想一探究竟这篇文章为何能引起如此多的转发和分享。
然而,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反复阅读了几遍后,我发现了很多漏洞,有纯技术理解上的,有逻辑上的,也有价值观导向方面的。考虑到专业群里也有不少从事高企专业服务多年的老师,于是把我关于这篇文章的一些不同意见在群里抛出来讨论,不出意外地,获得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如此文章能大范围转发,甚至还得到某些政府机构的官方号转发,只能说会害人无数,就像谣传。作为一个致力于传播最实用申报知识和经验的自媒体,我觉得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站出来好好解剖下这篇文章里的主要观点,让所有涉及高企认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都能加深理解。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先来简单复盘下该篇文章的论证思路。
文章首先抛出了人们关于高企知识产权理解上常见的两个观点,并给出了两种理解的来源分析:
1、认为高企只需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是依据高企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中对知识产权数量的考量,可获得满分8分。
2、认为高企申报需要提供15-18个专利:这种说法不完整,应当是企业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数*5,主要是依据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中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考量,平均年转化不低于5项,可以获得最高档得分25-30分。
接着,该文分别从知识产权数量在以下三方面起到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得出的大致结论如下:
1、知识产权评分部分:(1)认为在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足够多的情况下,出现先进程度高的专利概率就更大。(2)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越多,其跟主营产品的关联性会越大。
2、研发费用部分:按假设的年销售收入数据,认为产生1个专利所需的研发费用为17万元比较合理。
3、高新技术产品部分:认为高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不一定需要取得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但一定要有专利和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相对应。
经过上述论证和强化,文章给出了最主要的2个结论,分别如下:
1、认为高企申报只需要1个发明专利或5个实用新型专利,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条例的肤浅解读。看似为企业省钱,其实是让企业冒着非常大的不通过的风险。
2、要求企业提供15-18个专利,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条例的深入解读和综合权衡后得出的结果。看似让企业多支付了费用,其实为企业申报成功提供了可靠且强大的保障。
从整个文章的推理论证过程,包括一些具体的观点和解读来看,存在很多让我们不能认可的地方,简直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比如:高企中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表现形式仅仅是指专利?实用新型数量多少与技术先进程度高低、主营产品关联性大小有关,该结论从何得出?1个专利=17万元研发费用,如何推导出合理性?高新技术产品一定要有专利支撑,政策依据来自哪里?
而事实上,根据我们多年企业服务的经验来看,我们见过企业0专利顺利通过高企认定,也见过远超过15个专利却没有通过高企认定的。而这明显有悖于该文的观点,这背后的原因又在哪呢?
本着严谨、客观、中立的态度,结合多年的服务经验,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不同观点,顺带进行更加深入的分享和科普。
0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不能狭隘地理解为专利
首先,专利只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种类。高企认定中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Ⅰ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Ⅱ类知识产权。
因此,企业0专利申报高企,也是可能通过认定的。比如一些软件类企业,高企认定中知识产权往往只有软件著作权。因为申请发明专利对他们来讲,很多时候就相当于技术秘密公开,而申请实用新型又不符合专利客体要求。
其次,专利只是科技成果的表现形式之一。科技成果证明材料不仅包括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证书,还可以包括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通知书、经登记的技术合同、政府科技项目的验收证书或者验收批文、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鉴定的科技成果证书、参与或主持制定的标准(国标、行标、企标)、认可的检验检测方法证明文件、获得的政府科技进步奖证书等。因此,企业即便没有15-18个专利,也可以从其它途径去挖掘科技成果,同样可以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