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前十社区,兰山街道西部,东至通达路、西至蒙山高架路、南至育才路,北至聚才路;面积:52.762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2.7625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前十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前后十片区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25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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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后十社区、葛家王平村,兰山街道西部,东至通达路、西至蒙山高架路、南至聚才路,北至双岭路、滨河路;面积:54.073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4.0736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后十社区、葛家王平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前后十片区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25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前十社区,兰山街道西部,东至通达路、西至蒙山高架路、南至育才路,北至聚才路;面积:52.762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2.7625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前十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前后十片区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25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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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兰山街道后十社区、葛家王平村,兰山街道西部,东至通达路、西至蒙山高架路、南至聚才路,北至双岭路、滨河路;面积:54.073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4.0736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兰山街道后十社区、葛家王平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前后十片区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25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