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主你好,我是在劳动仲裁吧看到你的,正好打算进行维权,想了解一下如果仲裁的话结果会怎样。我明年退休,现在是失业状态,现在发现07年7月到08年2月的医保,原单位未给缴纳,和单位协商,单位说当时企业还没有医保开户呢,所以都没交。但我07年6月末正式签合同,7月开始养老保险都是正常缴费的。现在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不同意,而且还说有其他人也仲裁了,也都没有给缴纳,一副无赖的样子。我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仲裁能够给以支持吗?如果在仲裁不受理,可以走诉讼吗?有一种说法,我欠缴的时候,医保不是强制执行的,社保法还没有出台,而且补缴是行政部门管辖的,时间长了,好像过了追诉期,我就没有办法了吗,有相关的法律支持我的要求吗?我的胜算 有多大。如果追缴不成,退休的时候就需要自己承担8个月的医保费用,是不是可以在退休后,以单位欠缴,造成个人损失为由,发起仲裁,这样应该可以受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