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传》有如下一段资料:
“帝筑阛坛以祀天,方坛以祀地,从此把伏羲氏作为皇天,管理日、月、星、宇宙;把女娲封为山川大地的地祗。”
这项资料说明,女娲是地祗,地祗即女娲的这个断语已不再是推想,而是文献的直接记载。
事有凑巧,《汉书·郊祀志》下篇,又有如下一段资料:
“孝文十六年用新垣平,初起渭阳五帝庙,祭太一、地祗”……平帝时王莽又奏议:“谨与太师光大、司徒宫羲、和歆等八十九人议,皆曰天子父事天,母事地,今称天神曰皇天上帝,太一,兆日泰畤,而称地祗曰后土,与中央黄灵同。又兆北郊未有尊称,宣令地祗称皇地后祗。”
这项资料说明,在汉平帝时,又把“地祗”和“后土”等同了,因地祗和黄灵一样,为大地中央之神,亦即最重要的管理者,应有尊称,故以称“皇地后祗”。这里的“皇”为大,“后”为君, “ 皇地后祗”。即大地君主之神,亦即通常简称之“皇地祗”。这就是说,地祗即皇地祗,亦即后土。明代后土祠庙像图石碑上所刻之“后土皇地祗”即来源于此。
综上,一条逻辑形成了:女娲即地祗,地祗即后土,被尊称为皇地祗,故女娲亦即后土皇地祗了。
这两份资料还说明了一个问题:历来所谓的“皇天后土”,作为信仰对象来说,并非抽象概念,而是具体概念,都有具体的人格形象,皇天即指伏羲,后土即指女娲。这一点许多人并不清楚,一说皇天,便仅认为是指头上的浩浩苍天;一说后土,又仅认为是足下的茫茫大地。这是由于他们把信仰概念的皇天后土作为实体概念的皇天后土去理解。应该说,皇天后土一词的初义是指天地实体,体现了人们对天地本身功能的认识;但远古的祖先们在长期的生活、生产实践中,逐渐感悟到他们理想中的创世巨人伏羲、女娲与大自然搏斗的伟大本领,分别与皇天后土的功能有相似或共同之处,于是就让伏羲、女娲各自作他们的代表或化身。这样,在信仰领域的皇天后土就有了新的内涵。后人“日用而不知”,依然从字面上领会,
相沿既久,皇天后土作为信仰概念早就被我们祖先赋予的人格具象,便不被人提起了。有人提起他,还会遭到
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