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为什么不在事故认定书中给予认定?!
我叫张志峰,山东莱阳绢纺有限公司员工,电话:13176931777
我妻黄绍荣于2010年10月9日17时30分乘林超驾驶的鲁FDA975厢式货车行驶至莱高路11公里+673米处时,李斌醉酒驾驶鲁FDD***小型普通客车逆向相撞,致鲁FDA975车有损,我妻黄绍荣重伤。我今天接到莱阳市交通**大队莱公交认字[2010]第065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虽然认定李斌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是其中仅对李斌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认定,而对李斌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没有提及。
我们对此认定书不服!对李斌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不予认定的原因到底是**大队事故科的有关人员徇私枉法?还是仅仅是工作上的疏漏?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1、事故发生后,李斌是被事故救援人员从车上拖下来的,用事先救援人员的话说“醉得跟死猪一样”;2、我方赶到现场以及后来赶到医院的朋友均看到李斌“乱醉如泥”;3、李斌伤后送到中心医院,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对李斌的醉酒状态均有清晰的印象;4、因李斌涉嫌醉酒,**大队采集了他斌的血样,并委托**大队法医技术室对其醉酒状态进行鉴定;5、事后,李斌及其家人对我妻的损失不管不问,而是各方请托关系走后门,据我们了解到的有“某世明(音)、事故科的人,某文明、系**中队的人,还有法医技术室的一位男性”,我们真搞不明白事故认定书回避李斌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与这些关系是否有关,这些关系是否起到了帮助作用,但是事故认定书故意回避李斌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本身就值得我们去质疑,今具信郭局长,请费心督办此事,请有关办案人员给我妻一个负责任的解释。
我叫张志峰,山东莱阳绢纺有限公司员工,电话:13176931777
我妻黄绍荣于2010年10月9日17时30分乘林超驾驶的鲁FDA975厢式货车行驶至莱高路11公里+673米处时,李斌醉酒驾驶鲁FDD***小型普通客车逆向相撞,致鲁FDA975车有损,我妻黄绍荣重伤。我今天接到莱阳市交通**大队莱公交认字[2010]第065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虽然认定李斌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是其中仅对李斌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认定,而对李斌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没有提及。
我们对此认定书不服!对李斌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不予认定的原因到底是**大队事故科的有关人员徇私枉法?还是仅仅是工作上的疏漏?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1、事故发生后,李斌是被事故救援人员从车上拖下来的,用事先救援人员的话说“醉得跟死猪一样”;2、我方赶到现场以及后来赶到医院的朋友均看到李斌“乱醉如泥”;3、李斌伤后送到中心医院,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对李斌的醉酒状态均有清晰的印象;4、因李斌涉嫌醉酒,**大队采集了他斌的血样,并委托**大队法医技术室对其醉酒状态进行鉴定;5、事后,李斌及其家人对我妻的损失不管不问,而是各方请托关系走后门,据我们了解到的有“某世明(音)、事故科的人,某文明、系**中队的人,还有法医技术室的一位男性”,我们真搞不明白事故认定书回避李斌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与这些关系是否有关,这些关系是否起到了帮助作用,但是事故认定书故意回避李斌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本身就值得我们去质疑,今具信郭局长,请费心督办此事,请有关办案人员给我妻一个负责任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