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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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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194楼
2010-07-2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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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舞369
声名远扬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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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主题贴里面删贴子,这个吧主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
希望大家文明发言,理智反应问题,耐心求得解答
IP属地:山东
196楼
2010-07-2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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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05: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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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楼
2010-07-22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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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之光ly
颇具盛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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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楼、192楼,自2008年12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市大力开展了打击痞霸恶势力及“两抢两盗”专项斗争,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严打严防。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痞霸苗头,提供违法犯罪分子,坚决将各类危及群众安全、侵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维护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公安机关期待您的参与、配合。
202楼
2010-07-2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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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之光ly
颇具盛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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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楼,前段时间,公安机关经过认真调查,已对孙采取了强制措施。根据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公安机关会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203楼
2010-07-2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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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3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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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工作有啥用啊 , 打黑(不过咋莱阳没黑社会) 就是小混混多
204楼
2010-07-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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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hao le,kuang ding1
205楼
2010-07-22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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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您可以制止出租车占道超车和交警队对司机乱罚乱吼现象吗?
206楼
2010-07-2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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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0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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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易克地板
颇具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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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贴,我再顶,坚决拥护人民警察!
207楼
2010-07-22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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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楼的事情真能解决了,就说明莱阳市还有那么一片晴天!否则,在这个帖子里谈再多,也是装装样子,蒙蔽一下老百姓耳目,唐塞口舌而已!
209楼
2010-07-2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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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之光ly
颇具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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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执法办案关键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公安机关执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尊重群众权益的硬性要求。反之,若无违法事实、证据不全,公安机关则无权处理。所以,您不能仅仅因为反映的情况能不能得到查处,来评判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更不能因此来否定公安机关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诚意。希望您理解、支持。若您有具体的证据可与刑侦大队联系,或拨打局长预约电话7212344。
211楼
2010-07-2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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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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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之光请严查攻击公安民警的人,他们无事生非造谣,自己受过处理就在这里胡说胡道,泄私愤
212楼
2010-07-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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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霞客1963
颇具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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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之光:
你们过去打错过许多人!也办过不少的“躲猫猫”事件。过去了就过去了!今后希望你们千万不要再“打错人”!
215楼
2010-07-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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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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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同志哥,可不要以这种方式攻击警察,办错案、办假案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影响到个人政治生命,牵涉到“饭碗”保不保的问题。
216楼
2010-07-2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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