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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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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124.64.*


194楼2010-07-2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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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样的主题贴里面删贴子,这个吧主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
    希望大家文明发言,理智反应问题,耐心求得解答


    IP属地:山东196楼2010-07-2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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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05: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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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212.102.*


      201楼2010-07-22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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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楼、192楼,自2008年12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市大力开展了打击痞霸恶势力及“两抢两盗”专项斗争,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严打严防。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痞霸苗头,提供违法犯罪分子,坚决将各类危及群众安全、侵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维护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公安机关期待您的参与、配合。


        202楼2010-07-2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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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楼,前段时间,公安机关经过认真调查,已对孙采取了强制措施。根据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公安机关会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203楼2010-07-2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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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133.254.*
            表面工作有啥用啊 , 打黑(不过咋莱阳没黑社会) 就是小混混多


            204楼2010-07-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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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212.102.*
              tai hao le,kuang ding1


              205楼2010-07-22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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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237.145.*
                那您可以制止出租车占道超车和交警队对司机乱罚乱吼现象吗?


                206楼2010-07-2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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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0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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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贴,我再顶,坚决拥护人民警察!


                  207楼2010-07-22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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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173.213.*
                    200楼的事情真能解决了,就说明莱阳市还有那么一片晴天!否则,在这个帖子里谈再多,也是装装样子,蒙蔽一下老百姓耳目,唐塞口舌而已!


                    209楼2010-07-23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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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执法办案关键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公安机关执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尊重群众权益的硬性要求。反之,若无违法事实、证据不全,公安机关则无权处理。所以,您不能仅仅因为反映的情况能不能得到查处,来评判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更不能因此来否定公安机关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诚意。希望您理解、支持。若您有具体的证据可与刑侦大队联系,或拨打局长预约电话7212344。


                      211楼2010-07-2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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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238.73.*
                        金盾之光请严查攻击公安民警的人,他们无事生非造谣,自己受过处理就在这里胡说胡道,泄私愤


                        212楼2010-07-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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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盾之光:
                           你们过去打错过许多人!也办过不少的“躲猫猫”事件。过去了就过去了!今后希望你们千万不要再“打错人”!


                          215楼2010-07-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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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1.214.242.*
                                楼上同志哥,可不要以这种方式攻击警察,办错案、办假案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影响到个人政治生命,牵涉到“饭碗”保不保的问题。


                            216楼2010-07-2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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