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邮政局确定的第一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正从浙江通信行业的“黄埔军校”迈向浙江数字化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一所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12366。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国家邮政局确定的第一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正从浙江通信行业的“黄埔军校”迈向浙江数字化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一所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88号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