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有应急部很正常,因为他下边有消防救援,但应急局有个pi的权限。
安委办设在应急局,但是他的全称是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前面几楼也都说是“生产安全事故”,我不明白,居民楼燃气使用涉及生产吗?
谁主管谁负责,谁有权限谁就有责任,即使知道哪一个小区燃气有隐患我们有那权限和资格去管吗?
当然,实际来说并没有过哪里燃气炸了我们背锅的这种情况,但平时的参与事是少不了的,上头根本没把权责给理清楚,哪怕一个局里的各个科室都存在权责交叉的现象,能想象车祸也要你打个报告?恕我直言,应急局的建设就是一团乱麻

踏马的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