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成员 2022年9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报2022年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第二批次),共有12份处理决定,其中有成都理工大学刘晓群等发表的论文存在盗用他人基金项目号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等问题并在调查过程中存在伪造证据材料、干扰妨碍调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刘晓群等发表的论文“刘晓群,张琛昊,雷川,高博. 基于磁性线圈和SAW谐振器的温测系统设计. 压电与声光, 2021, 43(2), 165-169.”(标注基金号61702008)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经依托单位调查,该论文存在盗用他人基金项目号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等问题,第一作者刘晓群对上述问题负责。此外,在调查过程中,刘晓群伪造他人签名出具证明材料、骗取他人出具项目标注授权书并进行篡改,还应对伪造证据材料、干扰妨碍调查负责。 取消刘晓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2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0日),给予刘晓群通报批评。
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jd/04/info875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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