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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本年度未休的年假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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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Paid Annual Leave)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时长是根据职工的工龄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需要满足的累计工作1年以上不仅限于本单位,也不因劳动者换单位而受影响。实际中一般以劳动者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参考证明。
年休假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当然也可以由职工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进行年休假。
实际情况中,因为种种原因,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还没有安排本年度年休假,劳动者也没有主动申请年休假。根据规定,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要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给员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牵扯到本年度年休假天数的折算问题。
折算方法为:本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即使劳动者离职,应休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也要进行补偿。用人单位一定要做好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不管是辞退员工,还是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及时安排员工休完当年度折算的年休假,以降低用工成本。


IP属地:山东1楼2023-02-12 12:15回复
    好像主动离职不会给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2楼2023-02-1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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