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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工作十余年,亲眼目睹饮酒者无数,现直抒已言,实为有感而发。
  酒文化,在我国源源流长。中国乃礼仪之邦,奉行“礼尚往来”,在你来我往中,酒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功不可没的。饮酒者,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抒发政治抱负,借酒浇愁的;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招待远方亲朋的;有“举杯邀明月”共度良辰美景的;有“我姑酌彼金,维以不永怀”叙思念之情的;有“投之以桃”而欲对方“报之以李”请客办事的。凡此种种,饮酒原由不胜枚举。但细观饮酒者,又可在其中分出优劣。我将饮酒者分为三等。

  “酒仙”,为饮酒者上等。古有李白斗酒成篇,王羲之酒后出书法珍品,饮酒是手段,传不朽之作则是目的。他们饮酒,不为凡尘俗事,而是即兴创作,真正达到了“酒人合一”之境界,故谓之“酒仙”。可惜现实中真正称得上酒仙的是微乎其微。

  “酒客”,为饮酒者中等。绝大多数饮酒者,可归入此类。这一类又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酒客”,称之为“实”,重礼仪,有诚信,待人接物,以实为本。实的“酒客”,并不是不分场合不分人群而一味求实。该去的场合一定要去。见了多年不见的好友,碰上久未谈心的亲密同事,“酒逢知已千杯少”,有时喝多在所难免,好友,同事也不会计较。在普通场合,他们能不去则不去,实在不能违主人之好意,则把握“度”,既以实交心,重情重义,又有所节制,避免酒后失态,而有伤大雅。中等“酒客”,称之谓“滑”。这种人,为人不实,从不与人交心,也就更无人见其醉了。在酒场中,他们不重情义,而是一味推诿,再大的酒量也不见酒下肚。当然,不能饮酒者则另当别论。下等“酒客”,称之谓“蠢”。他们不馋酒,但好酒,在许多不该去的场合也不知推拖,在酒桌上,不分场合都无节制,认为谁喝多了谁实在。想法实则有点傻。他们不懂人与人不同,朋友之间交情也有浅有深。知心朋友、亲密同事也就罢了,在一般场合他们也经常酩酊大醉,既伤了自己身体,又有碍大雅,实则为“蠢”。这种“酒客”,若无节制,则会发展为“酒鬼”。

  “酒鬼”,为饮酒者最下等。酒鬼馋酒,且见酒就醉。闹事的酒鬼是人人烦;酒后言语失态或者寻衅滋事,则人见人怕,不愿与之同桌饮酒。这一类,多数是由“酒客”中下等发展而来。“酒鬼”发展到极致,一命呜呼,撒手人寰,被智者称为“死于无知”,哀其不幸,叹其愚蠢,怒其不可理喻。

  人从出生到死亡,对酒的认识是渐进的,是一个逐步接受的过程,从儿时对酒的厌恶,到成年时对酒的接受,直到老年时对酒的喜爱。人能改变对酒的看法,酒也能改变人,改变对另一个人的看法。我们作为常人,不饮酒不可能,成为“酒仙”也不可能,但愿饮酒时,做“酒客”中的上等,以酒会友、以心交人,重情重义,坚决不做“酒鬼”或者“酒客”中的下等。

 



1楼2006-02-07 19: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