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是冤家不聚头?
金俊秀从学校毕业不算太久,但是一直呆在家里不找工作。金在中为此很生气,甚至决绝的将他扫地出门。在饿到胃痛的动也动不了
之后,金俊秀敲响了金在中家的大门。
“哥,你别赶尽杀绝,我工作就是了。”看到对方很得意的点了点头,金俊秀无比怨念的在心里痛骂着。
郑允浩也总是拿这件事情嘲笑他。
“明明当时身上有卡,竟然会忘记去提现买吃的。金俊秀你果然是被宠坏了的小孩。”记得当时他并没有反驳,因为事实的确如此。
很小的时候就住在国外,直到父母离异了之后被母亲带回了国,那时他虽然还很小,但是父亲早年提供的物质条件让他已经养成了奢
侈的坏毛病。在他的世界里,任何东西没有上限,只要他想要,就必须有人给他买。当然,在很久之后这个毛病收敛了许多,原因就
是表哥金在中。
金俊秀的母亲在把他养到二十岁的时候就跳出了他的生活,毫不犹豫的嫁给了别人。没有亲情观念,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这导致金在
中在最初的时候死也不肯收留他。本来就只是一般富裕的他怎么供养的起这么个败家子,更何况,他们从来没有交集,这让金在中在
看到金俊秀母亲的时候头疼不已。
“每个月有很高额的赡养费,这点你可以放心。”
“可是…”
“我只是嫁人而已,又不是死了。你有事可以找我。”
“但是…”
“不要怕,他不吃人。”
“… …”
“他很好养活,你吃什么他吃什么你用什么他用什么,都听你的,你又不会亏待他。”
“问题是…”
“我知道你懂事,以前小时候你爸问我们借钱的时候你还知道写欠条,不过现在一定找不到了吧。”
“… …”
“你这么乖,我们俊秀跟着你肯定不会吃苦,你就帮他锻炼锻炼吧,或者让他去你公司?”
“不行!呃,我的意思是…”
“没事,不去你公司也可以,去郑允浩的吧。”
“那更不行!!呃,我没和允浩商量过…”
“那就好,商量下就给他安排个职位吧,不过最好工资高一点。”
“… …”
“在中啊,有一件事我要提醒你,你即使再生气也别惹毛了俊秀,这孩子破坏力比较大。”
“什么意思?”
“你还记得那年你爸爸给你买了只海豚然后养在海族馆里么?”
“记得,怎么了?”
“他说他也要,可是你爸想买条鲨鱼给他,结果他立马冲到厨房想拿刀宰了那鱼。”
“是鲨鱼…”
“他基本很听话,你就答应吧在中,就算是我作为长辈的拜托你,就一次。”
废话,你有几个儿子!
“那什么事情会惹毛他?”
“比如当你不答应我的恳求而我又擅自离开导致他没饭吃的时候。”
“… …”
“在中,不要怕,有我给你撑腰呢,他不会把你拆了的。”
“他会直接剁了我的。”
“… …”
“我答应伯母就是了。”
金在中一边说着这句话,一边将牛排切个稀巴烂。
之后,对方以最快的速度叫了搬家公司将金俊秀的家产搬到了金在中的公寓里,当然,这个公寓里也住着郑允浩。在他们两个看着一
大堆简直贵的可以的所谓“金俊秀仅剩的财产”的东西进入这个家门之后,两人迅速捧着水果沙拉躲进了房间,一下午没出来。
在金在中的威逼利诱和郑允浩的无限关怀下,金俊秀顺利的毕了业。而这个时候,金俊秀已经和朴有天认识一年了。
按理说,以朴有天二十六岁的年纪,对付一个才刚上大学两年的金俊秀并不困难。更何况,高材生毕竟不是光会死读书的。
两人的初次见面便注定了冤家路窄这句话。
“整条马路只有我们两个人,连车也没有,而且斑马线那么宽,这样你都能准确无误的踩到我的脚?”
“整条街上唯一在过马路的你和我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并且我在前你在后,我也奇怪为什么在我突然停下的时候我的脚下面会出现你
的脚,难道你是贴着我走的么?”
“你别太过分!”
“过分的是你。”
“我只是觉得你走路形同残疾想好心搀扶你而已。”
“现在残疾的好像是你。”
“所以你应该赔偿我的医药费以及精神损失。”
“我出门不带现金的。”
“卡。”
“卡在我的外套里。”
“外套。”
“在宾馆。”
“宾馆。”
“我从来不记地址。”
“你的家。”
“你想去么?”
“很想。”
“噢。”
“… …”
金俊秀瞪着朴有天很久,直到对方有些忍不了了。
“请你让一下,我要走了。”
“走吧,别让孟婆等太久。”
“… …”
之后,郑允浩对金在中说,金俊秀告状说朴有天故意狠狠的踩了他一脚。
之后,金在中对郑允浩说,朴有天一直没搞清楚为什么金俊秀跟了自己这么久可是他却一点知觉也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