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生外出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根据教部颁发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1.学生的 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2.在学生自愿基础上,由家长送往培训中心学习,并非学校派出。3.在外出学习期间,其学习管理安全,有培训中心负责,与学校无关。4.学校外出学习中需要遵守培训中心的各个规章制度。5.学生在学习期间是全封闭管理学习,学生由于擅自离校、私自外出所发生的损害事件,学校和培训机构不承担责任。6.在学校外出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危险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学校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