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满洲里铁路口岸正常化通关的公告(第255号)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发布 2023-01-01 18:26 发表于内蒙古
为充分发挥满洲里中俄国际陆路大通道作用,促进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取消2020年《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8号)》、2021年《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41号)》以及满防指字〔2021〕6号、满防指纪字〔2021〕7号中关于进口货物品类、包装、运输方式等各类因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恢复正常化运行(海关、铁路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