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招委2010年有关政策,江西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关于“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的规定(赣教监字〔2010〕8号),《景德镇市2010年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景教发〔2010〕20号)和《景德镇市2010年中招工作有关规定》(景教发〔2010〕21号)的精神,经市教育局党政联席会审定,2010年我市省重点高中统招分数线如下:
景德镇一中 应届生569分;历届生589分
景德镇二中 应届生587分;历届生607分
乐平中学 应届生580分;历届生600分
浮梁一中 应届生557分;历届生567分
昌江一中 录取最低档次 2A2B2C(相当于557分)
附:1、凡要求到省重点高中择校的学生请在7月7-14日到相关学校申请。
2、均衡招生按景教基字〔2010〕32号文件执行。
景德镇一中 应届生569分;历届生589分
景德镇二中 应届生587分;历届生607分
乐平中学 应届生580分;历届生600分
浮梁一中 应届生557分;历届生567分
昌江一中 录取最低档次 2A2B2C(相当于557分)
附:1、凡要求到省重点高中择校的学生请在7月7-14日到相关学校申请。
2、均衡招生按景教基字〔2010〕32号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