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是猪的传人,而不是龙的传人》的帖子,在再三阅读之后,深有同感,因此就演绎其中的文化精神,以向黄守愚先生求正。
在猎狩时代,野猪是人们重要的肉食来源。进入农耕文明之后,人类开始驯化野猪。很多人都知道,野猪与家猪在物种上是同源的。这一点,从外形上的相似性就可以看出。而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家猪确实是由野猪驯化而来的。
在自然选择作用下,野猪经过长时间的生存竞争,它的形体、习性已都野生生活环境相适应。野猪嗅觉非常灵敏,又很聪明,能吞食毒蛇,性情暴躁,凶猛膘壮,跑起来十分快,连老虎、豹子等猛兽也敬畏野猪三分。猎人常常因捕杀野猪引起其反扑,屡屡发生咬死咬伤人的惨剧。可是现代家猪恰恰相反,家猪在人类的圈养下,通过杂交,阉割、选种选配和改善饲养管理条件等,使得野猪的特征基本在家猪身上找不到了。可以这么说,人类的驯化作用使得家猪变成了与野猪完全不同的一种动物。
在今天许多人的心目中,家猪是愚蠢、懒惰、贪婪、自私、

的代名词。民间的鄙俗骂人愚蠢就说是“蠢猪”。这是人类驯化野猪而夜郎自大的表现。
话又说回来,人类是怎么驯化野猪的呢?第一是豢养,也就是圈养,把猪关在牢里,限制它的行为自由,容易催肥长肉。这是我国各地普遍采用的养猪方式。猪牢越小,猪的活动范围就愈小,就容易很快长胖,正如《齐民要术》里说的:“圈不厌小,圈小则肥疾。”所以,虽然也有牧猪的方式,但因为催肥不明显,并不为人们所普遍接受。
第二就是阉割。除种猪外,不管是公猪、母猪,一律进行阉割,免得发情,影响催肥。阉割之后的猪,性情也就变得温顺一些,不会像野猪一样凶暴、聪明了。
第三是家猪物种之间的杂交。据中国社科院文化人类学家叶舒宪先生的研究,猪的选种选配,完全是出于人类自私自利的需要——即养猪产肉。因此,在家猪的杂交驯化中,选择的都是容易长肥产肉、繁殖率高的猪种。而那些野猪的习性对于养猪说来,都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