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吧 关注:1,617,023贴子:50,381,507
  • 14回复贴,共1

试离婚,给爱一条生路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来到婚吧时间不长,看见大多数朋友的婚姻都不尽人意.

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心里想谁离了谁过不下去啊!可又无法对自己轻松地说;"无所谓”.现在有人尝试一种挽救婚姻的新办法:试离婚.也就是两人不急于从法律上履行离婚手续,在生活上先"离”一段时间,体验没有"另一半”的生活.你觉得这样的办法可行吗?





1楼2006-02-05 20:02回复
    理论上行。但你们在闹意见不可能一天两天,其中的时间和试离没太大区别吧?再说两人的想法不可能那么一致,你说试就试吗 那么好商量还可能离吗 ?但对部分 人可以尝试一下,给一个冷静考虑问题的时间


    2楼2006-02-05 20:11
    回复
      2025-09-01 02:35:4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也许可行


      3楼2006-02-05 23:18
      回复
        我也想试试,但我不敢,怕老公真不回来了。我不想离婚,他从前挣几百元的时候,我都和他走过来了,现在买车买房了,再把他让给别人,我不甘心


        4楼2006-02-06 00:44
        回复
          • 59.45.161.*
          楼上的SB.男人都是被你们这样的人给毁了


          5楼2006-02-06 02:22
          回复
            变相的冷


            6楼2006-02-06 02:27
            回复
              • 222.89.23.*
              我觉得可以试试,也说不定会峰回路


              8楼2006-02-06 09:44
              回复
                就是分居呗,这不新鲜了吧!!


                9楼2006-02-06 09:46
                回复
                  2025-09-01 02:29:48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也提出分开一段时间,可是他不同意!!!
                  现在我们已经六天冷战了..好累...我真想问他想怎么样,既然这样,何必折磨两个人.


                  10楼2006-02-06 10:02
                  回复
                    在离婚率高居不下的今天,试离婚无疑是医治情感的良药.可也并非是婚姻的灵丹妙药.
                    如果你们的婚姻生活已经处于这种状态,不妨尝试试离婚的方式,分开一段时间,让你们更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从而选择珍惜对方,以新的心态开始面对你目前的婚姻.或者让你们更清楚地了解到分开可能对你们两人都是一种解脱.


                    11楼2006-02-06 10:34
                    回复
                      人们之间无法忍受的不是贫寒不是困难不是挫折,而是一种失落一种态度一种漠然.重塑自我才可以回到爱情的起跑线.


                      IP属地:山东12楼2006-02-06 11:24
                      回复
                        风吧的话很有道理,重塑自我,自信,自立,就不会再戚戚怨怨。

                        相信地球离了谁照样转,阳光东升依然灿烂


                        13楼2006-02-06 12:00
                        回复
                          应该可以,给彼此一点距离,一点空间。可以冷静的思考,以后该怎么走


                          14楼2006-02-06 15:47
                          回复
                            离就离吧,有什么试的,

                            心里已经选择了,只是还想给自己一个更加不让自己回头的理由罢了.


                            16楼2006-02-06 19: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