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保障学生适应社会工作的能力,并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核心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我校专业调整原则及方法公布如下:
一、专业调整原则:
1、护理专业可以申请调整至其他非艺术类专业,非护理专业录取的考生不能申请调整到护理专业。
2、非江苏省考生,普通类录取后只能在普通类专业中申请调整、艺术类录取后只能在艺术类专业中申请调整,普通类与艺体类之间不能跨大类调整。
http://zs.gist.edu.cn/。
三、调整办法:
1、在志愿录取阶段,我校会尽量满足学生第一志愿专业需求,如因计划数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学生可在第一时间内联系我校申请专业调整。
2、如因计划投放的原因,考生所在省(市)无法填报意向专业,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同我校确认调整专业并向我校作申请报备。
3、已收到通知书的考生可根据我校专业调整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申请专业调整。
四、专业申请调整截止时间为8月29日,之后不再接受专业调整。
五、专业调整咨询及申请电话:
0512-62833125、65110500。

一、专业调整原则:
1、护理专业可以申请调整至其他非艺术类专业,非护理专业录取的考生不能申请调整到护理专业。
2、非江苏省考生,普通类录取后只能在普通类专业中申请调整、艺术类录取后只能在艺术类专业中申请调整,普通类与艺体类之间不能跨大类调整。
http://zs.gist.edu.cn/。
三、调整办法:
1、在志愿录取阶段,我校会尽量满足学生第一志愿专业需求,如因计划数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学生可在第一时间内联系我校申请专业调整。
2、如因计划投放的原因,考生所在省(市)无法填报意向专业,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同我校确认调整专业并向我校作申请报备。
3、已收到通知书的考生可根据我校专业调整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申请专业调整。
四、专业申请调整截止时间为8月29日,之后不再接受专业调整。
五、专业调整咨询及申请电话:
0512-62833125、65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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